我国对干旱的定义

2014-07-16 18:3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干旱(droughtdamage)通常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干旱气候,指某地多年无降水或降水很少的一种气候现象,世界气象组织将干燥度(年可能蒸散量与年降水量之比)大于10的地区定为严重干旱区或沙漠区,又称常年干旱区;二是干旱灾害,指某地在某一时段内的降水量比其多年平均降水量显著偏少,导致经济活动(尤其是农业生产)和人类生活受到较大危害的现象。

    干旱类型

    世界气象组织承认以下六种干旱类型:1、气象干旱:根据不足降水量,以特定历时降水的绝对值表示;2、气候干旱:根据不足降水量,不是以特定数量,是以与平均值或正常值的比率表示;3、大气干旱:不仅涉及降水量,而且涉及温度、湿度、风速、气压等气候因素;4、农业干旱:主要涉及土壤含水量和植物生态,或许是某种特定作物的性态;5、水文干旱:主要考虑河道流量的减少,湖泊或水库库容的减少和地下水位的下降;6、用水管理干旱。其特性是由于用水管理的实际操作或设施的破坏引起的缺水。

    我国比较通用的定义

    1、气象干旱: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2、农业干旱:在作物生育期内,由于土壤水分持续不足而造成的作物体内水分亏缺,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的现象。

    3、水文干旱:由于降水的长期短缺而造成某段时间内,地表水或地下水收支不平衡,出现水分短缺,使江河流量、湖泊水位、水库蓄水等减少的现象。

    4、社会经济干旱:由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中水资源供需不平衡造成的异常水分短缺现象。社会对水的需求通常分为工业需水、农业需水和生活与服务行业需水等。如果需大于供,就会发生社会经济干旱。

 

责编:李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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