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启动海洋灾害一级应急响应应对“海鸥”

2014-09-15 18:55 来源:国家海洋局

     中国海洋报讯(记者 路涛)“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中心今天下午14时位于我国海南东偏南约600公里的南海中部海域,预计将于16日中午前后以强台风级别登陆雷州半岛至海南东北部一带沿海。”9月15日中午,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发布值班信息,受“海鸥”影响,海南、广东将出现严重风暴潮灾害过程。

    1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行政部署会,宣布启动海洋灾害一级紧急响应,对“海鸥”风暴潮和海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飞出席会议并作具体部署。

    预计受“海鸥”影响,湛江市沿海最大风暴增水为450厘米左右,海南东北部沿海最大增水为180厘米左右,均出现在16日中午到下午,海南省海口市、文昌市和广东省湛江市风暴潮预警级别为红色。海浪方面,9月15日夜间到16日白天,南海中北部将出现7米~10米的狂浪到狂涛区;广东西部、海南北部沿岸海域将出现4米~6米的巨浪到狂浪,广东东部、广西、海南南部沿岸海域将出现3米~4米的大浪到巨浪,福建南部沿岸海域将出现2米~3米的中浪到大浪。国家海洋预报台15日16时继续发布了海浪和风暴潮双红色警报。

     会上,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就“海鸥”台风移动路径、登陆地点和可能带来的风暴潮、海浪灾害形势进行了分析预测。广东、广西、海南海洋部门及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有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应对工作的最新情况。

    王飞就做好“海鸥”台风灾害应急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海洋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要密切关注台风走势,做好海洋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三是要强化工作联动,共同做好灾害调查评估工作。

    据悉,目前国家海洋局已派出两个工作组,分赴海南和广东两省严重影响地区,指导当地做好海洋灾害应对工作并开展海洋灾害现场调查。

责编: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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