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火不得动员哪些人员参加

2014-10-14 10:08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五条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责编:陈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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