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区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15-03-13 21:35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春季开学伊始,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季学校开学餐饮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日前,鹿城区全面部署,启动学校开学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督促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树立大局意识,学校是特殊的环境,学生是特殊的群体,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追根溯源,切实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 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执法人员当场出具整改意见书,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后期进行跟踪复查。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册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告知广大师生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和消费常识,指导师生科学饮食、营养消费,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些对策建议
  政府应当切实履行好其监管职责,加强对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加强食品质量的安全监管应当成为政府的头等大事,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对食品的准入市场管制,提高食品的准入市场门槛,严防“三无”食品流入市场;要有效规范食品生产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无证加工食品的行为。
  要整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测资源,更新检测装备,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对食品从生产、加工、管理、贮运、包装到销售的全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监控;要全面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要规范食品采购渠道,从源头上控制不安全、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完善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首先,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系统。对此,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食品安全生产领域内的法律制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方面的具体标准。同时,要提高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使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接轨。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惩罚力度。
  中国的《食品卫生法》规定,对违法企业只能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额度不高的罚款(一般都是在3万元以下),只有“情节严重”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可见,中国法律中对食品犯罪的处罚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都要轻得多。这样轻的处罚,使生产经营者的违法成本比守法成本还要低,所以这对于打击制造低劣、伪冒食品者几乎起不到威慑作用。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巨额赔偿制度,对生产和销售质量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的厂商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加重追究其刑事责任,以达到足以震慑其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作用。
  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通过加大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消费者了解更多的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知识,使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自觉抵制“问题食品”,把食用不合格食品杜绝于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之外。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等工具,定期组织健康饮食宣传活动,有计划地报道食品安全知识,并且要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一些不法厂商及其商品,披露最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保障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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