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2015年上半年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情况

2015-09-18 16:55 来源:环保部网站


  8.浙江省苍南县金乡镇“电雕电镀产业创新集聚”工程暨电镀工业园永合电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08737203-3):电镀工业园内C13、C14酸洗车间废气处理未达要求,出现黄色浓烟。该园区内污水处理站总排口COD超标0.84倍;电镀工业园未设置专用危险废物暂存库。电镀废液未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未办理转移联单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苍南县环保局立案调查,下发了处罚告知书,案件正在办理中。
  9.广东省揭西县利庄织染厂(组织机构代码:55563715-2):现场检查发现,企业通过雨水沟偷排生产废水,现场采样监测其外排水COD超标3.57倍。揭西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6万元,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期拆除;同时由公安部门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行政拘留。
  10.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永联发染整实业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636525-7):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通过暗管将污水处理站调解池生产废水直接排入厂区北侧的小河。污水处理站调解池外排废水COD、悬浮物分别超标3.9倍和0.16倍。企业暗管已被封堵;企业被责令停产,并罚款10万元,企业责任人被公安机关拘留。
  11.广西博白县宏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9974587-0):危险废物未按规定处置;无“三废”治理设施。熔炼炉渣露天堆存,渗滤液未经收集处理直接随雨水外排;熔炼炉冷却水循环水池有排放口与厂内水沟相通,直排市政管网;熔炼炉产生废气未经除尘设施直接外排;私设排放口,利用渗坑排放含有铅、铬等重金属物质且超标3倍以上。厂区雨污分流不完善,在厂区东侧和南侧私设多个排放口,厂区南侧围墙外还有1个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分别于排放口和渗坑处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多处铅、镉、锌等超标3倍以上。博白县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12.海南盈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澄迈老城污水处理厂)(组织机构代码73580252-2):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COD超标1.73倍,氨氮超标4.25倍;该厂出水监督性监测结果表明其出水总磷长期超标1倍以上。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排放口取样监测结果表明污水超标排放,但在线数据显示COD、氨氮浓度分别为24.7mg/L、3.58mg/L;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澄迈县环保局对企业罚款4.3396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四川省德阳市祥松皮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474534-1):监督性监测该公司车间排口总铬超标11.4倍。旌阳区环保局将该公司废水重金属超标排放三倍以上涉嫌犯罪的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14.贵州省兴义市嘉泰铁合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9881802-X):现场采样监测显示,1#排气筒外排烟气颗粒物超标3.4倍,2#排气筒外排烟气颗粒物超标0.5倍;露天烧结硅锰合金原矿石,烟气直排;锰铁矿原料堆场无防尘措施。义龙试验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10万元罚款(已缴纳)。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拆除了烧结机和露天烧结设施,正在对锰铁矿原料堆场进行改造。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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