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区消毒将有标准 普通建筑物废墟不需消毒

2015-11-25 10:09 来源:健康报

11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网站上公布了《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对地震灾区的预防性消毒对象、消毒时机与频率、技术要求与方法做了推荐性的规范要求。

根据《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预防性消毒应由疾控机构根据灾情及传染病发生的风险提出。需要预防性消毒的对象包括饮用水及相关设施、餐饮具、与伤员及遗体接触的车辆等工具、医院和厕所等重点场所,以及由专业人员调查后确定的其他对象。不需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的场所和对象包括,普通建筑物废墟、未腐烂的遇难者遗体、室外空气等。

《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明确,提供给临时避难所和临时安置点群众使用的饮用水,出厂前或供水前应至少消毒30分钟。医院污物堆放处、公共厕所、临时医院,食品类生产、加工、储存场所,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应每天消毒1次。中小学及幼儿园临时教室应在建成启用前进行1次消毒。

有关专家介绍,在既往部分地震灾情的处理上,负责消杀的部门出现过过度消毒的情况。专家认为,首先要明确地震对环境的破坏是物理性的损坏,而不是产生有害的微生物,因此灾区不是疫区。与人们生活接触不是很密切的环境和对象无需进行消毒,保持清洁即可。因此,规定不需要进行消毒的环境和对象,可以避免过度消毒,避免环境被化学消毒剂污染。

《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作为推荐性标准,将于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

责编:王吉华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