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2016-01-13 16:02 来源:中国天气网

山洪是指由于暴雨、拦洪设施溃决等原因,在山区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伴随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其中暴雨引起的山洪最为常见。

山洪灾害有哪些特点?

(1)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特别是主汛期。在我市全年80%以上的山洪都发生在6~8月份。

(2)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位于暴雨中心区的山丘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我市属于山洪易发区。

(3)来势迅猛,成灾快。山丘区因山高坡陡,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为径流,且汇流快、流速大,降雨后几个小时即成灾受损,防不胜防。

(4)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经常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耕地冲淹、房倒人亡的悲剧发生。

哪些人类活动会加剧山洪灾害?

(1)毁林开荒。森林锐减使暴雨后不能蓄水于山,造成水土大量流失,洪灾发生频率大大增加,灾情加重。

(2)城市化的影响。城市的发展,不透水地面增加,暴雨后地表汇流速度加快,洪峰流量成倍增长,而很多新增城镇都是向低洼地发展,防洪意识淡溥,河道淤积严重,洪灾损失严重。

(3)违背自然规律的盲目开发。不顾条件乱采滥挖、弃土弃渣挤占河道、进一步加大山洪灾害的危害程度。

山洪灾害有哪些破坏作用?

(1)山洪冲毁农田,造成农业大量减产,有时造成连续多年的减产减收。

(2)山洪冲塌房屋,使人们财产遭到严重损失。

(3)山洪造成城镇受淹,各单位的财产损失十分严重。

(4)山洪破坏基础设施,造成交通、电力、通迅线路等中断。

(5)超标准的特大山洪灾害往往冲毁渠道、桥梁、涵闸等水利工程,有时甚至造成大坝、堤防溃决造成更大的破坏。

如何观察天气征兆躲避山洪灾害?

在春夏季节,当观察到下面几种天气征兆时应加强对发生山洪的警惕性。

(1)早晨天气闷热,甚至感到呼吸困难,一般是低气压天气系统临近的征兆,午后往往有强降雨发生。

(2)早晨见到远处有宝塔状墨云隆起,一般午后会有强雷雨发生。

(3)多日天气晴朗无云,天气特别炎热,忽见山岭迎风坡上隆起小云团,一般午夜或凌晨会有强雷雨发生。

(4)炎热的夜晚,听到不远处有沉闷的雷声忽东忽西,一般是暴雨即将来临的征兆。

(5)看到天边有漏斗状云或龙尾巴云时,表明天气极不稳定,随时都有雷雨大风来临的可能。

当遇到滑坡灾害即将发生时,应该怎么办?

(1)当身处滑坡体上时,首先应保持冷静,不要慌乱。应迅速环顾四周,向较为安全的地方撒离。一般情况下只要行动迅速,都有可能脱离危险地段,脱离时,以向两侧跑为最佳方向,向下或向上跑是非常危险的。

(2)虽处于非滑坡区,但发现可疑的滑坡活动时,应立即报告邻近的村、乡、县等政府机构或单位。

(3)政府部门应立即实施应急措施,迅速组织群众撒离危险区及可能的影响区,通知下游的人们做好撒离的准备。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的某些生命线工程(水库、干线铁路、干线公路、通迅设备、干渠等)所引发的次生灾害或第三次灾害。注意调查滑坡是否有间歇性活动的特点,尽可能确定其再次活动的可能性和时间。

个人应做好哪些山洪发生前的准备工作?

(1)平时应尽可能多地了解一些山洪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掌握自救逃生的本领。

(2)首先观察、熟悉周围环境,预先选定好紧急情况下躲灾避灾的安全路线和地点。

(3)多留心注意山洪可能发生的前兆,动员家人做好随时安全转移的思想准备。

(4)一旦情况危险,及时向主管人员和邻里报警,先将家中老人和小孩及贵重物品转移至安全处。

(5)事前积极参加灾险投保,尽量减少灾害损失,提高灾后恢复能力。

山洪灾害期间易发生哪些疾病?

灾区卫生条件差,特别是饮用水卫生难以得到保障,首先要预防肠道传染病,如霍乱、伤寒、痢疾、甲型肝炎等,另外人畜共患疾病和自然疫源性疫病也是灾害期间极易发生的疾病,如钩端螺旋体、流行性出血热、疟疾、乙脑等。

山洪灾害受伤患者外伤如何紧急处理?

(1)对伤员的出血伤口应迅速止血,如似喷射状,则动脉破损,应在伤口上方即出血点与心脏端,找到动脉血管(一条或多条),用手或手撑把血管压住,即可止血。如果伤员属四肢受伤亦可在伤口上端用绳布带等捆扎,松紧程度视出血状态控制,每隔1~2小时松开一次进行观测并确定后续处理措施。

(2)伤员伤口的包扎:找到并暴露伤口,迅速检查伤情,如有酒精或碘酒棉球,应将伤口周围皮肤消毒后,用干净的毛巾、布条等将伤口包扎好。

(3)对骨折的伤员,应进行临时的固定,如没有夹板,可用木棍、树枝代替。固定要领是尽量减少对伤员的搬动,肢体与夹板间要垫平,夹板长度要超过上下两关节,并固定绑好,留指尖或趾尖暴露在外。

(4)对严重的外伤伤员的治疗,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应迅速求得医务人员的帮助,并尽快护送至医院。

哪些行为是破坏山洪灾害防御的违法行为?

(1)在明令禁止的陡坡地、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在林区乱砍滥伐林木等严重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

(2)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坡危险区泥石流灾害易发区范围取土、挖砂或采石的行为。

(3)破坏雨量站、水文测量网点、防汛预警预报系统的行为。

(4)往河流乱倒垃圾、土石、矿渣等废弃物,在河道中违规采砂的行为。

(5)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中修建违章建筑物,种植高杆作物阻碍行洪的行为。

(6)破坏、毁坏河岸堤防工程设施,封堵河道,未经上级有权限的机关批准,擅自改变河水流向的行为。

(7)破坏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防御工程设施的行为。

(8)破坏山洪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责编:李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