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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恶意碰瓷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2016-08-06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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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其实我刚要问您这个问题,因为我是属于那种刚从驾校出来,还自己没单独上过路的,基本上就是前面来一车,它就直接把我给撞了,我也认为是我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在路上遇到碰瓷怎么着来判断这个可能就是碰瓷了。

余家冀:那这个就是说先给大家理清一个概念,什么叫交通事故,我们说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为意外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那这我们才叫交通事故,

主持人:意外或者是过失。

余家冀:意外或者过失造成的。

主持人:意外很重要,因为碰瓷它绝对不是意外,他是故意的。

余家冀:对,那故意的行为不叫交通事故,所以就是说恶意的碰撞,那显然超出了交通事故的范畴,那一定是他有目的而来。如果我们通过各种的证据能够表明说这个人确实是存在碰瓷行为,那显然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我们作为一般的机动车驾驶员来讲,说你碰到一起事件,说你就断定说这是碰瓷还是不是碰瓷,显然我说如果你没有足够证据的话,应该说不是很容易的判断,应该说是很难,这个难难在哪?就是说,对方对法规的理解到底有多大,我要作为当事人来讲,我对交通法规的理解程度到底有多深,那显然两个人之间对法律上有关的条文可能认识上有偏差或者理解上或者有偏差,那也就是说在出现交通事故之后,各说各的理。那责任在认定的过程当中到底是谁应该在事件当中负责任,如果说这其中当事人有一方说我对这个法规的这一些具体的出行规定我可能了解不是太深,那这样显然你对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你就不敢认定自己是对还是错了。

主持人:不敢说话觉得理亏。

余家冀:你觉得理亏的时候,这时候如果对方他要是对法规的有一些基本的通行规定他应该说这些碰瓷的人来讲,他对这些情况应该是了解。

主持人:不怕碰瓷的找茬就怕他有文化。

余家冀:对,不光是有文化,他对法规上也有一些理解。

主持人:门清。

余家冀:对,他门清了,这时候他用法律上的一些法言法语来跟你进行狡辩的过程当中,那你自己认为自己对法规的学习又不是特别的到位,理解上本来又模糊,那显然被人家一说可能,哎呦这事真是我的责任,那我赶快给人家掏钱去赔偿。

主持人:其实是一个心理攻势的过程。

余家冀:对。

主持人:余警官您也是一线的交警这么多年了,您见过的碰瓷比较多的一些戏码是什么,在这跟大家分享一下,也给大家打一个预防针。

余家冀:多的碰瓷,咱们遇见过的,比如说有一些人专门挑一些外地的人,外地车辆。

主持人:对北京不熟悉。

余家冀:对北京不熟悉,然后又是想经过北京,就是借道通行,只不过是横穿一下,可能就出境了,就不在北京逗留了,这些人就专门选择这样的车辆。选择这样车辆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应该说车辆比较少、人比较少的地方会出现碰瓷的形象,那也就是说他要抓住这些人,这些外地的驾驶员对路况不熟悉,你比如说到某个出口进行犹豫,他到底是这应不应该出去,说我是不是走错路了,我得看看,这时候他就有一个减慢车速的这么一个过程,那这个时候碰瓷的人可能就认为这个时候机会就来了,就想尽一切办法要对他采取一些行为。

主持人:行动了,因为这个时候恰好他确实也是走神了,在分心,在想我该怎么走。

余家冀:然后就是说,走着走,突然前面有一个车去拦着这个车了,这外地车辆,这时候说你刚才你给我车刮了,那不知道忘了没看见,没注意,那赶快看看吧,那这一看,哎呦,人家那车还真有毛病,真有被撞的痕迹,这时候得,也扯不清,怎么办?又为了着急赶路,赶快,给人钱。

主持人:就私了了。

余家冀:就私了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