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016-10-22 21:49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天津10月22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马艳玲 马晓琳)按照天津市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部署,天津海事局于近日印发了《天津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自10月19日起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据悉,《天津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就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推动、工作机制建立、分级分类排查治理隐患和舆论氛围引导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就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出进一步明确要求。方案强调要在该局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双控”体系的基础上,突出水上交通三大类11项重点领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强化现场监管,全面推动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加强船员现场监管,提升船员安全责任意识,严厉查处船员不安全行为;加强辖区水域通航秩序管理,全面治理通航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涉水工程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安全隐患;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和监督检查。

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专项治理”、“平安船舶”创建等专项活动与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整合,强化“四类重点船舶”监管,严厉打击辖区船舶超载超员、非法载客、危险货物隔离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违章行为。

加强应急值守,有效处置辖区突发事件。通过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制度程序,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并加强应急值守,做好抢险准备。

方案同时要求要对标职责、列出清单、严厉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方案还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履职尽责和切实做到打击、督办、问责的“三个最严厉”进行了明确。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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