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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档案系列之三十九

2016-04-19 23:30-23:59 责编:王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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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8日,当母亲沈秀兰提着一个蓝色旅行袋回家时,8岁的女儿丁昕正在客厅里陪心爱的小黄狗玩耍。母亲告诉她,包里有肉片,是给小黄吃的。丁昕等不及,自己拉开了旅行包拉链,她看到了一包血色模糊的碎肉,她伸手进去摸了一把,结果摸出一根人的手指。

此后,旅行袋中的碎肉和那根手指,便每天出现在丁昕的梦中,渐渐成为她的梦魇,而她也开始沉溺于打探碎尸案的所有细节,由此知道了旅行袋中的碎肉叫尹爱君。于是,当她无法承受碎肉和手指的画面在脑海中反复出现时,她需要一个“活着的尹爱君”,来将她发现碎肉和手指的事实变成一种假象。这次分裂大概在她17岁时,每当“丁昕”转换成“尹爱君”,她便会模仿外界传说中尹爱君的穿着和打扮,出现在尹爱君生前曾经出现的地方。而随着2008年她也考入古都大学中文系后,所谓的冤魂便自然会出现在尹爱君的宿舍之中。另外,据她父母回忆,在2010年8月左右,丁昕失踪两天,回来后他们在她口袋里发现一张由Q市返回J市的长途汽车票,但丁昕对自己去过哪儿,做过什么,一概不知。

大概五年前,丁昕最亲密的伙伴、陪伴她多年的小黄狗,被邻居不小心骑摩托车撞死了。当时,她亲眼目睹了惨剧,前所未有的愤怒和怨恨,让她产生杀死邻居的欲望。由于先前已经有过分裂经历,所以这一次她的人格中相对容易地就又分裂出一个“杀人犯”,来处理她的犯罪冲动。在“杀人犯”的人格中,就认为邻居已经被她杀死了,而杀人的整个过程,是从“本格”中唯一对杀人案的记忆复制过来的——她杀死邻居,把他肢解了,把尸体碎块装到一个深色的旅行袋中,扔到了华北路“大垃圾箱”前面。于是,当“丁昕”转换成“杀人犯”时,她就会出现在华北路抛尸现场。

随着韩印和康小北两名刑警的登门拜访,并留下了一张名片,让“杀人犯”的人格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她觉得她已经被警方盯上了,很快会因为杀死邻居受到法律的制裁。她想要到警局投案自首,但又缺乏勇气,杀人的恐慌与内心的挣扎让“杀人犯”痛苦万分,于是人格中再次分裂出一个“告密者”来减缓焦虑。而这个告密者和杀人犯是互相知道的,告密者时刻要警惕被杀人犯灭口,所以寻求帮助的午夜来电,便从韩印拜访完沈秀兰家开始。

目前在丁昕身上,总共体现了四种人格,当外界的某种刺激让她感到焦虑时,她就会随着心理需要在四种人格中转换。这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人生经历,是需要丁昕本人极大的勇气和家人的支持和关爱去治愈的精神顽疾,可以想象,未来的路对这个家庭是多么艰难。

此时,韩印既悲痛又愤恨,他会把这笔账在凶手身上清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