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纳沙”“海棠”致福建9.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2017-07-31 15:40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2017年第9号台风“纳沙”(台风级)、第10号台风“海棠”(热带风暴级)分别于7月30日6时前后、31日2时50分前后在福建省福清市沿海登陆。受“纳沙”和“海棠”的共同影响,29日以来,福建东部和西部、浙江东南部、江西东部等地出现大雨或暴雨,局地大暴雨。

截至7月31日9时统计,台风灾害造成福建省宁德、莆田、福州等6市27个县(市、区)12.1万人受灾,9.5万人紧急转移安置;400余间房屋不同程度损坏;农作物受灾面积2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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