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警方查处多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2017-09-24 13:54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国家应急广播网郑州9月24日消息(记者李凡 郑州台马一鸣)近日,河南省巩义市警方处理两起因酒后驾驶、违规停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件。

日前,巩义市站街镇仓西村李某娟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巩义市白云山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高尚锦苑处时,与于某功停放在该处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李某娟、刘某受伤,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现场勘查、询问调查证实上述交通事故基本事实,经分析论证,此事故系因李某娟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于某功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而造成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李某娟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功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2017年09月01日,巩义市市民邵某佳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巩义市回郭镇文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人民路口处时驶至路西非机动车道,与乔某钦停放的货车、郜某朝停放的货车相撞,致三车不同程度损坏,邵某佳、乘坐人郭某浩受伤,邵某佳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造成一般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上周末,巩义大队事故中队经讨论研究后,对一起一般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认定,邵某佳无证醉酒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两辆半挂车违法停车造成安全隐患,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摩托车乘坐人郭某浩未戴安全头盔,负自身伤害的次要责任。

巩义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是交通法规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营运或者危化品运输车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一旦发生事故,不但要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还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停放机动车应停放在规划的停车泊位内,切勿随意停放,不要因小失大铸成大错,切勿因为一时侥幸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科普图说:酒驾猛于虎 侥幸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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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仁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