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督促安徽5家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2018-06-22 21:41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叶昊鸣)记者22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出督办函并约谈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要求督促该省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消除类似安全隐患问题。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应急管理部督导组近日对5家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共发现61项安全隐患问题。这5家企业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分别是:

安徽华谊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甲醇中间罐长期处在低液位报警下限;特殊作业票没有按照规范标准填写;今年4月以来,多个有毒气体CO报警仪有多次报警记录,但企业未进行处置;罐区未运行离心泵,未按操作规程要求关闭出口阀;无组织机构、抢险队伍、防范措施和防汛物资设备等。

安徽亚格盛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三甲基铟等化学品进行鉴定,未设置现场危害告知、管线设备标识;操作工未按要求进行操作;未设置防超压释放装置;防爆区域配备非防爆电器,使用非防爆插座;动火作业管理票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董事长、法人、实际控制人岗位职责等。

芜湖润利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均不在厂;物流和人流共用一个出入口;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现场部分应急器材过期失效;安全评价报告失实;停工期间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等。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对“5·21”氨气泄漏事故原因分析不透;动火作业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三违”问题处罚偏轻;安全培训不到位等。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对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乙醇库超量存储,且不符合储存要求;应急器材配备、管理、培训不到位;对供应商未定期评估等。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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