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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留下的教训18

2018-08-20 23:30-23:59 责编:吴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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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今天继续和您说安全。我们都不希望见到事故发生,但如何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如何救援应对,那些经验教训尤其值得回顾和反思。今天和大家说第18集——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5·27”重大放炮事故、黑龙江伊春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2007年5月27日凌晨1时,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厂发生一起重大放炮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私自掘硐开采,安龙县安监部门检查不力,监管不到位、现场生产安全管理混乱,违规生产,未按规定对民用爆破物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导致左硐室药室区域移动炸药检查起爆网络时,电雷管受到冲撞、挤压发生爆炸进而引起炸药爆炸。此次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事后,有关部门对事故有关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做出了处理:

1、汪宇,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厂采矿权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张益,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厂股东,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已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黄吉伦,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厂爆破员,实际负责采石场的开采和爆破工作,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4、贺万祥,安龙县龙广镇片区民警,对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陈华,安龙县龙广镇派出所副所长,对该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6、岑万虎,安龙县龙广镇安监站安监员,负责全镇范围内非煤矿山、民爆器材监管工作,对事故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厂,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进行生产,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决定对其进行关闭,相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并由安龙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类似的事件在陕西也曾经出现。

1982年4月20日,陕西省略阳县金家河磷矿的1名副队长带领4名矿工在1#排洪洞作业过程中,发现其中有1人打的炮眼不符合1.3米要求,只有7.5厘米,便让其补眼。该工人补眼后,深度仍然不够,便在副队长装炮时,征得同意,再次补眼,致将部分已装好的导火索淋湿。

副队长等人在点燃导火索时,未注意到部分导火索已湿,难以点燃而延长了点炮时间,49个炮只点燃了40个,点炮引线已全部熄灭。但此时他们未迅速脱离现场,反而再点引线继续点炮,致使先点的炮爆响后,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人。

《化学矿山安全规程》第488第(一)项,关于“装药品应对峒室、药壶、蛇穴和深孔进行清理和验收工程。在不能保证安全条件下禁止装药爆破。”的规定,而这次作业在验收尚未完毕时,便进行装药,致在打眼和装炮平行作业中淋湿导火索;第479,关于“每个放炮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持有放炮合格证”的规定,而这4名点炮人员均系采掘工;第490条(二)项,关于“导火索长度须保证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的规定,而作业中使用的导火索过短:又作业中未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用一次点火或成组点火,在对导火索进行单个点燃时,也未使用信号线或记时信号线……,由于作业中一系列的违章,最终引发了多人伤亡事故。

实际上,内行人都非常清楚,放炮作业是具有很大危险性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尤其是组织放炮作业的领导者,更应一丝不苟的不折不扣的贯彻好有关安全规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发生血肉横飞的祸害。

在广西,同样发生过类似事故。

1999年4月23日13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某硫铁矿矿产实业公司3名矿工在785分段计划打一排14个炮眼孔,由于钻机方向角度控制不好,不慎钻头滑到残眼处,导致残药爆炸,造成人死亡,1人重伤。

事情发生在1999年4月23日13时20分左右,罗某、朱某、赵某3名钻工正用钻机打第一掏槽眼,刚开机约2分钟左右,发现有矿碴卡住钻头,钻杆旋转不正常。当时3人都认为矿碴卡住钻头是常有的事,没有一个人料到炮位含有残余药包,这样罗某便指派另1名副钻工朱某拿排碴钩来协助罗排除卡住钻头的矿碴,但朱某还未拿来排碴钩处理好炮眼口,罗某便同另1名副钻工赵某继续开机打钻,结果瞬间钻机气腿突然摇摆移动,钻杆与钻头方向角度失控,不慎滑到残余的药包处,引起爆炸。当时正在附近施工的当班10多名员工听到爆炸声后感到很意外,纷纷跑到出事点,可是,已见罗某与赵某身负重伤离开了事故现场。

公司总调度接到紧急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出事时间正好是13时30分,救护人员在13时45分把伤员送到井口,14时10分及时送到本矿卫生室进行急救,14时50分送到县医院外科抢救。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接到报告后,非常重视,立即带上现金赶到县医院交上押金并看望伤员,同时及时找医院领导求援,要求医院派出最好的医生尽快临床抢救。可是,当时正巧遇医院院长更换,开会传达有关事项,直到当天20时05分罗某才进手术室,23时10分手术完毕,23时15分送到病房。

罗某由于头、面、眼、胸被碎矿砂冲击,腹部有一处被矿砂严重打穿肠道,伤势过重,到病房45分钟后,即4月25日0时死亡。

赵某头、面、眼、喉、胸部同样受碎矿砂严重冲击,喉咙有一处被矿砂打穿,但伤势比罗某较轻,经抢救脱离危险。

罗某从事井下工作已有20多年。对井下各工种都有丰富的经验,平时接受了良好的安全知识教育,是队里的主要骨干,事故发生前所操作的钻机是新购买的钻机,性能良好,工作面照明、温度、通风等一切正常。出事前公司分别在4月8日、20日普组织召开了2次总调度管理人员和井下各队正、副队长会议,专门强调安全生产有关内容,特别是对井下炮眼工进一步强调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并安排了共3名井下巡检员,专门负责对井下各队、各工作面放炮的监督、检查、协调和指挥。

罗某等3人在打钻时的前一排炮是在当天9时整进行爆破。爆破后需用排烟时间约30分钟才能进行出矿,每排炮矿量一般在15至17斗车左右,当班工人要排出一斗矿,一般需要时间18~20分左右,那么当班9名工人要排完那排炮的矿量需用大约5至6个小时才能完成。罗某需打的第二排炮应该在当天15时左右才能进行。可由于当时正值旱季,水源短缺,各队需要打钻的用水十分紧张,罗某在13时左右曾到过大水池看水量,认为水池里的水量还够自己打完一排炮。所以,罗某便匆匆忙忙同2名副钻工在13时20分左右到工作面进行打第二排炮。当时,由于枯水期生产用水供不应求,各队钻工争水心切,心情争燥,在工作面未排完矿和炮位没有清理的情况下,就开机操作。

在打钻过程中,罗某是主钻手,朱某和赵某是副钻手,当发现有碴卡住钻头时,罗某在还未处理炮眼口时,自己便与另1名副钻手继续开机打钻。由于钻头被矿碴严重卡住,钻杆旋转不好,罗某便把钻机左右摇摆,结果钻机气腿突然移动,钻头与钻杆方向角度失控不慎滑到残眼处,引起爆炸事故,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由于该公司建矿20多年来,从未发生过这样类似残眼爆炸事故,放松了关于导致残药爆炸的警惕性,在工作面没有检查、处理好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所以才导致事故发生。

爆炸物的防范更不仅仅是在矿山企业当中,每到逢年过节,人们会燃放一些烟花爆竹以示庆贺,但烟花爆竹背后,也隐藏着很多危险。比如8·16黑龙江伊春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也值得我们今天反思。

2010年8月16日9时47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18万元。2011年7月,国务院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是华利公司礼花弹合球工在生产礼花弹进行合球挤压、敲实礼花弹球体时,操作不慎引发爆炸,随后引起装药间和两个中转间的开包药、效果件、半成品爆炸。爆炸冲击波、抛射物体、燃烧星体又引起厂区其他部位陆续爆炸和相邻的木制品企业等单位着火。

2011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华利公司董事长金朝相等7名事故责任人采取了依法逮捕的司法措施,给予21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在国务院安委会之后做出的事故调查中,我们对事件的前因后果也逐渐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华利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15日,属于股份制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朝相,注册资金500万元,固定资产300万元,占地面积94000平方米(其中有土地证面积59930平方米),建筑面积12746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面积2246平方米),建构筑物总数为57栋。华利公司于2005年12月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进行了安全评价;2006年3月15日取得了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09年5月13日换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范围为C级烟花、爆竹类,有效期为2009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14日。华利公司还持有黑龙江省公安厅颁发的C级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

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的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开工前应向省安全监管局申请复产验收。2010年4月,华利公司在未申请复产验收的情况下,开始违规组织生产。2010年6月11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在对华利公司检查中,暂扣了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0年8月16日9时47分,华利公司工人在礼花弹装药工房进行礼花弹生产作业时引发爆炸,随后引起装药间和两个中转间的开包药、效果件、半成品爆炸,爆炸冲击波、抛射物体、燃烧星体又引起厂区其他部位陆续发生9次爆炸。爆炸冲击波、抛射物体、燃烧星体又引起厂区其他部位陆续爆炸和相邻泰桦公司等木制品企业着火。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华利公司礼花弹合球工在生产礼花弹,进行合球挤压、敲实礼花弹球体时,操作不慎引发爆炸,随后引起装药间和两个中转间的开包药、效果件和半成品爆炸。

而间接原因,一是华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严重违法违规进行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活动,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礼花弹和B级以上组合烟花、超人员和超药量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够、擅自扩大生产区域并新建大量工(库)房、随意改变工房设计用途、生产工艺布置和建筑结构不符合国家标准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伊春市及乌马河区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到位,黑龙江省、伊春市及乌马河区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华利公司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监管不力,部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

事故本可以避免,但万一发生了事故,救援就是头等大事。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生产安全事故留下的教训,第18集——安龙县龙广镇汇丰石材“5·27”重大放炮事故、黑龙江伊春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