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气治理严禁“一刀切” 错峰生产要科学施策精准调控

2018-09-30 09:31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国家应急广播网北京9月30日消息(记者陈锐海)每年秋冬季雾霾天气出现时,一些地方则采取“一刀切”式停工、停产、限车等环保减排措施,因此遭到诟病。而在今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则明确要求,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要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因此,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该如何进行错峰生产,成了社会关注的问题。

在2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今年的攻坚行动方案将重点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作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要更加强调科学施策、精准调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深度治理,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有更多的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刘友宾强调,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将加严要求,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企业,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所以,严重污染企业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要按照错峰生产要求该停则停,该限则限。”

与此同时,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包括治理水平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使用天然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的,可不予限产。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民生保障。

此外,刘友宾指出,各城市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在实施时间上,各地可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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