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2019-11-01 19:02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西安11月1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陕西出台《陕西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将13种尘肺病纳入重点职业病范围,以减轻尘肺病患者负担。

据了解,陕西将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增加目标疾病病种,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

按照“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陕西到2020年底前,每个地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装备移动式体检车。在商洛、榆林、安康、渭南、铜川等市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设置氧疗室、治疗室、教育室、抢救室等用房,配备心电图机、吸氧装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备齐治疗尘肺病常用药物;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卫生室建立尘肺病康复点,配备制氧机等设备和医疗床位,备有常用药物。

 

科普图说:不能承受的呼吸——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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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