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加强水上搜救工作 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发展

2019-11-08 1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商船、渔船、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

通知提到,水上搜救是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提升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水上搜救工作仍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法规标准不健全、保障能力不适应等突出问题,难以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

为加强水上搜救工作,通知提出以下几个事项:

健全水上搜救体制。国家海上搜救机构要做好全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地方开展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预防与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建立健全水上搜救组织、协调、指挥和保障体系,水上搜救所需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水上搜救机构高效有序运行。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要统筹全国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应急反应工作,发挥好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紧急会商、联合演习、专家咨询等优势。交通运输部要发挥好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工作格局。

注重内河水上搜救协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建立适应需求、科学部署的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区域联动、行业协同的联合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务船艇日常巡航,强化执法和救助功能。非水网地区属地政府要建设辖区水上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协调联动,不断提升内陆湖泊、水库等水上搜救能力。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地方各级水上搜救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资源,提升预测预防预警能力,切实履行好水上搜救反应、抢险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置等职责。

完善水上搜救规划和预案体系。抓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落实。加强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的宣贯落实,及时更新配套预案和操作手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工作实际编制水上搜救能力建设专项规划,优化搜救基地布局和装备配置,推进水域救援、巡航救助、水上医学救援、航空救助等基地建设。

加强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要推动完善海上搜救相关法规规章,明确海上搜救工作责任,指导各级水上搜救机构制定和完善水上搜救值班值守、平台建设、搜救指挥、装备配备、险情处置等工作标准,形成全流程、全业务链的标准体系,实现水上搜救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责编:张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