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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重大液氮泄漏事故

2019-11-10 23:30-23:59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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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9日晚6时50分,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液氯的山东槽罐车鲁H00099与山东货车鲁QA0398相撞,导致槽罐车液氯大面积泄漏。液氯泄漏事故共造成29人中毒死亡。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本期带您回顾:江苏淮安重大液氯泄漏事故。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今天,我们就关注江苏淮安重大液氯泄漏事故。

30吨液氯从倾倒的槽罐车冲向天空,京沪高速路旁的三个乡镇万人逃生,高音喇叭和风向成为决定生死的因素。

事后回想起来,江苏省淮安市王兴镇高荡村10组村民王其山说,自己可能是最早意识到那场车祸带来的气体是有毒的。

当日傍晚,王其山正在从淮阴区骑车回家的路上,他走的是紧挨京沪高速公路乡间小道,在这个时间,他离家还有2里地。

“我先是听到‘砰’的一声,像是轮胎爆裂的声音,紧接着就看见那辆槽罐车撞上了公路护栏,又与迎面驶来的货车相撞。与此同时,一股绿色的气体就像手电筒一样,‘唰’地射向高空,足有5米高。”

这位45岁的汉子说他看到过很多次车祸,可是没见过发绿光的,就想骑得再近点看个清楚。10分钟后他改变了主意,因为他闻到了刺鼻的味道,眼睛也熏得有些睁不开。

“有毒!”,他突然意识到。

紧接着,他一路骑车猛蹬,一边大喊:“有味,赶紧走。”

2005年3月29日下午6时50分,在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一辆载有液氯的槽罐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液氯大面积泄漏,公路附近3个村镇的居民因此遭遇重大伤亡,死亡28人,350人入院治疗,上万人疏散。

王其山所住的高荡村,是离现场最近的村庄之一。高荡村一共10个组,1至8组在京沪高速公路西南边,9组、10组则在公路另一侧。

兼任9组、10组村长的王其高是当天较早意识到空气中可能有毒的人。后来回顾这次事故时,王其高说,当天晚上,听到接连三次的“砰”声后,王其高并没在意,因为这条高速路上经常会有车祸发生。

半小时后,王其高闻到了浓郁的臭鸡蛋味,孩子开始哭泣,说头晕,喘不上气。王其高警觉起来,给村委会打了电话。接到王其高的电话后,村支书高崇太马上对着高音喇叭大喊:“所有人员,赶紧撤离。”

高荡村只有一个高音喇叭,就安在公路南侧的村委会。王其高发现,在公路另一侧的9组、10组村民根本听不清喇叭在说什么。情急之下,王其高让妻子带着孩子赶紧离开,自己骑上摩托车,在村道里一遍遍地高喊:“有毒,大家赶快撤离。”

可是没走到百米之外的10组,王其高感到自己也胸闷气短,喊不出声了。

目睹事故现场的王其山是10组村民中少数基本未遭受损失的人。他说,从车祸现场离开后,他骑车回家时一路大喊,“路边的人家听到喊声后,也都牵上牲口朝外走”。

当天晚上,高荡村10组共有24人中毒死亡,包括四个来走亲戚的。在京沪高速路另一侧的1至8组则没有村民死亡。

住在公路北侧的村民,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听到了喇叭声。

陈志龙的家位于王兴镇高荡村四组,京沪高速路的西南侧。他也是较早意识到现场可能有毒的人。

“那天很热,热得不正常”,陈志龙对2005年3月29日的记忆很清晰。6点50分,他准备把牛牵回家。就在他刚走出家门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依照经验,陈志龙知道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了。“听声音,撞得比较厉害。”他决定去看看。邻家的几个男人也跑出家门来看,于是,四个男人一起,循着声音朝事发地点跑。

跑到高速公路的桥洞下时,陈志龙感觉有些刺鼻,眼睛也有些酸痛,他有些犹豫,停下脚步。邻家的高志友也停了下来,他警觉地说:“不要过去了,这可能是氯气,有毒。”高志友曾经在部队开过车,复员后一度给化工厂开车。于是,四人又跑回了家。

晚饭喝了两碗苞谷粥后,陈志龙又喝了半斤白酒,看了会儿电视。9点钟,陈志龙上床睡觉。迷糊中似乎听到村委会大喇叭在说什么。但陈志龙没有在意。

第二天早上6点钟,起床的陈志龙发现整个村道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家家门上都上着锁。陈志龙有些疑惑,想努力回忆起昨晚的事情。

两分钟后,陈志龙遇到了在村道巡逻的王兴镇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民警很吃惊:“你怎么还没走?昨晚大喇叭通知的你没听见?”

当听说高速公路东边的几个村子已经死了27个人时,陈志龙吓出一身冷汗,赶紧回家叫上妻子,牵上牛,脸都没洗,就朝10里之外的大姐家走去。

后来有民警告诉记者:“陈志龙可能是最晚疏散的村民。多亏那晚刮的是西南风。”

2005年4月1日,“3·29”事故处理指挥部证实,大多死亡者都是在逃离路上被发现的。

2005年3月30日凌晨1点,在疏散群众工作基本完成后,消防队员开始在田野里、村道中找寻失踪的村民。王其高也骑着摩托车四处寻找。

当车灯打到麦田时,一个突出的红色凸起物映入王其高眼前。后来才看清是村里一个被叫做“驼背女人”的村民,驼背女人身着鲜艳的红色上衣,趴在被氯气染成金黄色的麦田里,隆起的背就像一个夜间施工的警示牌。

“那晚刮的是西南风,但她跑错了方向,应该向东南方跑,她朝西北跑了,越跑毒气越重。”王其高后悔自己招呼大家撤离时没强调方向。

2005年4月2日,当记者再次走进高荡村10组时,空荡荡的村子依然保持了当时的原样。一辆黑色的轮椅侧歪着倒在村道旁干涸的水沟里,车轮已被腐蚀成了铁锈色。

轮椅的主人叫唐利国,在被发现时,他头朝下倒在地上,他弟弟唐爱国则一手扶轮椅侧歪在哥哥身边。

“当时弟弟一定要推着哥哥一起走。如果弟弟一个人走,可能还有活路,可是弟弟不肯撒手,最后两人都没走出来。”来参加唐利国两兄弟遗体告别仪式的同村一个远房亲戚回忆,当时哥哥喊着让弟弟先走,前面有人也喊着让弟弟赶紧跑,可是弟弟的手一直没离开过轮椅。

“救人时想不了那么多。”村民朱凯说,他在事故中救出了百来人。他住的老张集乡金星村,紧邻着高荡村10组。

朱凯在淮安市打工,几天回一次家。2005年3月29日晚7点多钟,朱凯接到妻子的电话,得知村里受毒气侵袭,电话那端,朱凯可以清晰地听到孩子的咳嗽声。“当时头‘嗡’的一下大了。”朱凯赶紧租了一辆面的朝家赶。刚到村口,妻子打来电话,说一家人已经平安转移。妻子还自豪地告诉他,途中自己还救了一个孩子。

接下来的时间里,朱凯带着面的司机一趟一趟地在村子里转,看到人就拉上来,交给120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后再接着回去找中毒村民。这一晚上,朱凯一直都在打电话,“我想让他们赶紧走,如果不能动的我就去接。”十几个小时后,中毒的面的司机和朱凯被送往医院。

在医院里,朱凯粗略地估计了一下,自己仅向120急救车上送的重症病人就有30几人。

事发后不久,肇事逃逸司机在南京向警方自首后被警方带回淮安。

当地政府后来介绍说,2005年3月29日晚6时50分,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上行线103K+30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液氯的山东槽罐车鲁H00099与山东货车鲁QA0398相撞,导致槽罐车液氯大面积泄漏。两车相撞后,由于肇事的槽罐车驾驶员逃逸,货车驾驶员死亡,延误了最佳抢险救援时机,造成了公路旁3个乡镇村民重大伤亡。

淮安市在事故发生地附近人工挖了一个水塘,将槽罐吊至塘中,用烧碱对液氯进行化学处理中和,但救援刚开始的时候,对罐中的液氯具体吨数并不清楚,估计要两天时间才能中和完毕。记者在现场看到,事故地周围的庄稼被熏得金黄,有农民说,这块地起码一两年不能种了。

除事发后被批准逮捕的两名肇事司机外,还有5名责任人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这样,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有7人。

据检察机关侦查:肇事车辆载运的的液氯由山东省临沂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售出,该公司员工朱平书、刘超明知运货的罐式半挂车核定载重仅15吨,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严重超装,实际装载40.44吨。事故发生后,为逃避责任,他们私自更改了销售液氯的原始凭证,企图逃避责任追究。肇事车车主马建国和该车所在的山东省济宁市远达石化公司车队队长张凤哲二人明知该车严重超载却不予制止。肇事车挂靠于山东省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该中心安全科科长郜忠伟未尽管理、检查、培训职责。这5人均已经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事故发生当晚,驾驶该车的山东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司机康兆永及押运员王刚在给高速公路交管部门打电话报告事故时,没有言明载运的是何种危险化学品,严重延误了事故的处理。其后,二人又逃至南京,次日下午才向警方投案自首。2005年3月31日,两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介绍,2005年3月29日晚,牌号为鲁Q08477的罐式半挂车在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引发车上罐装的液氯大量泄漏,造成29人死亡,436名村民和抢救人员中毒住院治疗,门诊留治人员1560人,10500多名村民被迫疏散转移,大量家畜家禽、农作物死亡和损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0余万元。京沪高速公路宿迁至宝应段,约110公里道路被迫关闭20小时。

由于案件重大、案情特殊、影响深广,不可能以个案形式开展工作,淮安市决定以大案会办的方式开展诉讼,并成立了“3·29”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团,市法援中心设立专门账户,申请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在市政府支持下,援助中心加快诉讼进度,所有援助律师放下手上的其他案件,全力以赴集中办公、统一行动。

哪些人应该获得赔偿,每个人应该获赔多少钱?光弄清楚这个问题,就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全体律师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一一将其厘清。从下面这一堆数字中,我们不难想象出其中过程的艰辛:适合诉讼资格的原告3140人,其中门诊住院2235人,医疗费2973911.79元,误工费246715.94元,护理费231430.44元,伙食补助费320022元,精神抚慰金1175000元,人身损害索赔总额为18850764.08元;财产受损1791人,家畜家禽损失526840元,农作物土地损失3517492.02元,财产损失总额4044332.10元;合计请求标的22895096.18元。

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援助案件工作量之大是罕见的,光打印复制整理装订案卷的卷宗就有127本,将近2万页,制作各类表格也有40多份。由于本案发生突然,原始材料先天不足,必须按法律对证据的要求逐个甄别归类,并在证据形式和内容等方面作出完善。此外,对谁出庭代理,谁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谁发表第一轮代理意见,谁进行第二轮答辩,谁对答辩进行补充,谁谈损失的计算依据以及标准,如何应对等一系列问题,援助律师团都作了细致分工。

2006年4月18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审理,并于2006年6月16日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承担20万元,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品运输中心各赔偿7290038.47元,临沂沂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赔偿3645019.24元,此外,三被告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品运输中心、临沂沂洲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还要对18225096.18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合计接近3000万元。

这批赔偿款已全部执行到位。

事发后,南京市急救中心对这次救援还写了一篇文章,内容是《江苏淮安3.29液氯泄漏事故应急救援的反思》,虽然过去多年,也值得我们今天关注和反思。

在这次事故中,淮安市120根据突发事故预案,迅速作出反应,中心主任立即赶到急救中心调度室,先后紧急抽调6辆急救车,23名急救人员赶赴事故现场。120是最先到达现场的。

组织得力是做好应急救援的关键,中心主任亲自坐镇指挥调集车辆、人员,中心副主任迅速赶到现场,协调现场指挥,备班人员及时上岗顶替正常的救护任务。

吃苦耐劳、不惧艰险是做好应急救援的保证。此次应急救援工作从开始到全部结束共持续约51个小时。淮安120共出救47台次,急救和转运病人66人。这样的工作量对淮安120来讲,是空前的。淮安120本身40多人,10多台急救车,正常值班车3辆。可是在这51个小时中,淮安120克服了人少、车少、设备差、车辆旧等诸多困难,加班加点圆满完成此次应急救援工作,多名急救人员也受到了毒气的侵害而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症状。

这次事故救援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思考。

1、没有第一时间弄清现场实际情况,错过最佳急救时机。

3.29事故的一个惨痛教训,就是肇事驾驶员逃逸,未能报告事故的真实情况,致使接警后只当作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未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决策,导致人员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可能弄清现场真实情况,并依据事故的类别、规模、性质、特点等积极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行动。

2、救援各部门协调存在一定问题,各自为政。

在事故初期,没有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

3、群众缺乏应急自救和防护常识。

群众了解应急常识是实施应急救援的重要环节。“3.29”事故也暴露出群众缺乏应急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问题。有些群众虽然看到毒气在弥漫,但没有引起重视,在看到危害发生时,却不知道如何防护和自救,致使有些群众束手无策,在很短时间内就出现中毒现象,教训深刻。因此,在群众中开展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具有重要意义。

4、缺少防护设备和专业救援知识。

医疗急救机构和人员,没有专业培训知识和急救器材以及个人防护设备,给急救人员带来不安全隐患,也给深入危险地带抢救造成困难。“3.29”事故中就有36名官兵不同程度中毒,给抢救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近年来,各种特殊情况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有害气体泄露、重大火灾、房屋桥梁等建筑物垮塌以及重大交通事故、传染病的爆发与流行等等,都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各级政府提出了一个非常现实的课题:那就是如何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有效地措施来处理好突发事件。

针对这些突发事件的时常发生,我们就应努力探索和思考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其中建设好应急急救队伍就是其中的主要环节。队伍建设和能力好坏直接影响救治的质量。2004年6月21日辽宁盘锦市双台子区宋家村,有人违法倒放毒气物品,发生硫化氢泄漏,中毒100多人。医疗救援队伍迅速赶往现场,但由于没有防护设备,防护不当,导致到场的13名急救人员全部发生不同程度的中毒。

2005年3月29日,江苏淮安市境内车祸,导致氯气泄漏,造成28人死亡,转移群众2万多人。在此次救援过程中,也有部分警察和急救人员由于没有防护而产生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非典时期各地120紧急培训,购买相关车辆和设备以及防护用品。这些生动的教训,就引伸一个非常值得思考的课题:那就是在突发事件中如何先保护自己,再施救他人。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如毒气泄漏、自然灾害、恐怖事件等,因其突然性、不可预见性和信息不准确都会对先期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潜在危害。现场的急救人员应时刻警惕和注意潜在的“继发型”危害和因无防护设备而造成自我损伤。尤其重要的是急救人员不能成为受害者,要先做好自我防护,否则抢救工作就难以继续。但时刻警惕和注意不能代替科学。只有平时建立一支特殊的急救队伍,这支队伍由专业的设备、车辆和训练有素的急救人员组成,这才是科学的态度。“针对现今各种危害事件的特点,应逐步装备各种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如防毒气,毒物,防生化,等现代化的救援器材。文章也给出了一些建议。

目前我国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已遍布城乡各地地市级以上城市和许多县级都有120。但这支院前急救队伍人员素质、知识面的掌握,以及车辆和医疗器械的装备各不相同。就说明它仅仅是一支能完成一般性的、比较常见疾病和常见外伤的救援队伍,能力非常有限。就是这支普通的队伍无论从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也不十分规范和标准,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仅凭这样的院前急救队伍去承担更加复杂和严重的突发事件显然是不合适的,也是不可能比较好的完成任务。因为它本身就不具备处理诸如毒气泄漏和重大火灾现场人员救援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和专业化的知识。所以建设一支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院前急救队伍是有一定意义和必要的。

目前,在我国的消防队伍中,除普通消防员外,就有一支训练有素,装备完善的消防特勤队伍,有专门的车辆、有各种专业救援设备、有专业消防队员、有会处理毒气泄露的、有能潜水的、有能下火海的,各类人员齐全,各种设备应有尽有。但他们恰恰缺少的是专业的医疗急救知识。一个人,一个单位不可能什么都具备,什么工作都能承担。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江苏淮安重大液氯泄漏事故,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