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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名牌变成冒牌货 原是掉入诈骗陷阱

2019-11-11 11:00-12:00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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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奇:你好修奇,我们来看这一时段的路况信息,首先来关注到事故方面,在东四环的朝阳公园桥北侧南向北的方向内侧车道有事故发生,请途经事故路段的朋友需要提前避让,注意行车安全了。我们来看到环线方面,在东三环的双井桥到京广桥由南向北,东五环的五方桥到远通桥南向北方向,那么以及在北五环的东段来广营桥区东西双方向,以上路段路面车流量都是呈现一个排满的态势,请您耐心等候。我们来看到快速路交通压力突出的路段是在德胜门外大街马甸桥到德胜门桥的由北向南,京通快速出京方向四惠桥区,以及姚家园路的星火西路路口的双方向,以上路段是行驶缓慢的,不建议大家选择,好的修奇,以上是嘉奇这里的最新路况。

主持人:好的,感谢嘉奇的介绍。

感性观察,理性分析,半点过后欢迎回来,这里依然是修奇陪伴各位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交通广播,节目之外想了解更多的应急新闻和应急知识,也欢迎随时关注国家应急广播的微博,微信,客户端,好了话不多说,马上进入咱们今天下半程的节目。

第一调查

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调查,眼下正是网购当道的年代,各大电商都会使出浑身解数,想要去打动和吸引消费者,而其中网红带货尤其的抓人眼球,因为给人低门坎高回报的印象,它成了部分电商推广销售的首选模式,而一些小有名气的网络红人也成了各大商家争先恐后来抢夺的香饽饽,不过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说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平台选购的所谓的推荐商品,有不少都是虚假宣传的伪劣产品,前不久就有一位知名的网红在带货现场翻了车,也就是失手了,那么网红带货存在哪些风险呢?而出了问题之后又该由谁来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来听央广记者钱程的报道。

记者:如今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了时髦的新业态,越来越多的网络红人,演艺明星都加入了卖货大军,尤其是双十一将至,各大电商平台也纷纷邀请各路明星和网红走进直播间,来为自己的产品摇旗呐喊,以此方式来提升销售量,来自深圳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因为部分主播在带货时非常风趣幽默,推荐的产品也实用不贵,所以不少消费者都选择相信他们推荐的产品,她也买过网红推荐的口红。

他推荐产品的价位也是分档次的,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去选择自己喜欢的色号,同一个颜色在不同的档次给你进行推荐,反正就是你只要有喜欢的颜色你可以相对应找到那个价位的替代版,还真的挺实用的。

记者:淘榜单联合淘宝直播发布的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然而在直播带货火爆的同时,虚假宣传,销售产品质量低劣,成交额造假等问题也是层出不穷。近日某知名主播在直播销售不粘锅时当场翻车,演示环节中该主播煎的鸡蛋牢牢的粘在了锅上,用锅铲奋力铲了几下也无济于事,这样的打脸现场也让直播过程一度陷入了尴尬,此外很多直播卖货的售后问题也是网友吐槽的重灾区。对此上海郑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直播带货的网红和明星其法律身份对应的是我国广告法中定义的广告代言人,而广告代言人是有准入门槛的,并非谁都能代言广告。

首先不满十周岁的网红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其次虚假广告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网红也不能作为广告代言人,再者对于网红带货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也是有法律要求的,网红带货只能带自己使用过的商品,接受过的服务,不能带自己没有使用过的商品,没有接受过的服务,也不能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

记者:如果消费者购买了网红推荐的产品发现是假冒伪劣或者质量不过关的产品,网红也要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做推荐证明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且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记者:消费者如果是因为网红带货购买了与预期不符合的产品或者质量不佳的商品,甚至是假货,可以联系商家协商处理,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或者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吕本富认为,从形态上来看网络直播卖货的形式与之前的电视购物一脉相承,之所以销售效果更好,主要得益于支付手段的变化和交流成本的降低。

它比电视购物为什么效果好?第一个条件,现在支付方便了,过去电视购物的情况下你看到他煽动的情绪很好,但是你要买东西支付不方便,那么第二个现在的互联网能够互动,就是说我随时可以和直播的网红通过信息互动,那么第三个他营造了一个氛围,觉得这个玩意快要卖完了或者营销的一个紧俏的氛围。

记者:吕本富透露,目前少数知名网红收取的带货费用已经非常高昂,但是他们在选择产品以及推销过程中并没有承担起与收入相对应的责任,吕本富认为,由于目前法律上对于类似代言产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很多网红和明星在代言过程中并不关注产品的实际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他呼吁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与时俱进,加强对这类带货网红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如果出现虚假翻车或者是给消费者带来各种各样的伤害性影响,那他本人应该作为被起诉的一部分,换句话说除了商品的生产者以外,而这个商品的传播者他负的责任甚至我认为还要大过商品的生产者,应该看他们当时的合同,根据价值分配的比例来区分他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