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 > 应急广播

陈家山矿难

2019-11-28 23:30-23:59 责编:母晨静

00:00 00:00

井口,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声也唤不回她们挚爱的亲人,巨大的心理创伤只能留给时间医治。然而,不能让人释怀的是,这是一起本可避免的矿难。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本期带您回顾:陈家山矿难。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今天,我们就关注 陈家山矿难。

在一个瞬间,166团生命之火在陈家山煤矿黑暗的井下熄灭了。

这次矿难是陈家山煤矿,陕西铜川矿务局这个主力矿带来了几乎毁灭性的打击——除了几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企业就此背上了沉重的工伤赔付包袱。而由其带来的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话题,同样令人深思。

2004年11月28日上午7时10分,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在井下的293人中,有127人安全升井,造成166名矿工遇难。

2004年12月10日,“11.28”矿难的第13天,陈家山煤矿依然刮着凛冽的寒风。记者再次探访这里,虽然不再时常听到悲凉的哭声,但山坡上的花圈,沮河边上随风飘舞的冥钱,戴着黑纱的手臂,井口地面上随处可见的纸灰、供果、酒瓶,都在告诉你,这里刚刚发生了一起大矿难。

不论白天还是黑夜,山坳经常会响起爆竹的声响,那是遇难矿工的家属在用陕西特有的方式祭奠亲人。

在陈家山煤矿平硐的不远处,有一排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楼房,这是矿上的单身宿舍。刘小红和她15岁的儿子就住在这里。丈夫马如孝虽然已经离开她们近半个月,但丈夫的音容笑貌仍时常浮现在她的眼前。

2004年11月27日晚上,刘小红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面,但她绝没想到,这是她为丈夫做的最后一顿晚饭。晚上22点,丈夫和往常一样吃了个面包,喝了杯水就匆匆地上夜班去了。

2004年11月28日早晨7点10分,一个惊慌而变调的喊声在单身楼的走廊里回响:“矿上出事了!矿上出事了!!矿上出事了!!!”

等刘小红跑到井口,井口已经黑压压地挤满了人,调度楼前哭声一片。

2004年11月28日,残雪未消,天气格外寒冷。在这一天,井下矿工的家属经历了悲喜两重天: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井下的293人中,有127人安全升井,其中43人受伤。而他们主要是接近井口的辅助岗位上的矿工。

安全升井矿工的家属在得知亲人“死里逃生”的那一刻,眼含泪水,破涕为笑。而166名下落不明矿工的家属则继续用哭声祈求着上苍的恩赐。

28、29、30……

3天过去了,166名矿工的家属苦苦地等在井口,她们都希望奇迹能够出现。其间,有的家属进入井口或调度楼,了解亲人的情况。争执中,调度楼大门的两块玻璃被家属打碎。公安与武警迅速拉起手在大门前又围起一道人墙,并通过喇叭对家属进行安抚。煤矿按有关领导指示,专门设立了矿工家属接待站。但接待站刚设立,牌子就被矿工家属砸掉了。矿难工人家属质疑矿上领导:2004年11月23日,井下已经出现火情,为何不排除险情后再让矿工下井?

2004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陈家山矿难首批21具遇难矿工遗体被运出坑口。

2004年这天早上,许多矿工家属依然涌到出事井口。矿工家属虽然知道亲人回来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但他们还是要苦苦地守候着,苦苦地期盼着……

2004年12月1日上午,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高瓦斯和一氧化碳共存的环境里,井下工人已无生存的可能。”

井下166名失踪矿工全部遇难!

消息传到井口,一些矿工家属当即瘫倒在湿冷的地上,有的则无声地流着泪。

陈家山煤矿是铜川矿务局下属主力煤矿,其安全生产条件在中国的煤矿中已属较高水平,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100%和75.5%。井下还安装了电子监测头,从地面的调度室就能直接了解到工作面的情况。这样的国有大矿为何仍会发生如此惨烈的矿难?矿工自有他们的看法。

陈家山医院中,50岁的矿工张永科躺在病床上,眼神中依然写满恐慌:“当时只想着逃命。”这位有着32年工龄的老矿工,在走出井口看见阳光的一刹那,一下子瘫倒在地上。

张永科说,矿难发生的5天前的上午10点半左右,井下就发生了失火现象,工人随后被迅速撤离,明火被处理后,当天晚上继续生产。第2天,同一时间,井下再次失火,矿工撤到出井的乘车点后,一些矿工要求出井的请求未被批准,在观察了一会儿发现没事后,生产开始继续。

在矿难已有预兆的情况下,一些矿工提出不愿下井,但领导的严辞让这些矿工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井。陈家山矿难发生后,在出事矿井旁的矿工浴池前,七八名矿工向记者讲述了亲身经历。

“2004年11月23日,415工作面着火后,我们不想下井,可领导说,如果你不下井,明天交100块钱罚款给财务科;明天如果不交,后天你就不用来上班了,说开除就开除。”

“着火的当天,矿务局里来人检查,他们还差几百米就到着火的415工作面,就没再往前走——他们也害怕,可还是逼着工人干活——是一边灭火一边干活。”

矿工们的说法在遇难矿工名单中可以得到佐证:在遇难的166名矿工中,有多名救护队及灭火队的队员。因为事故发生前险情较多,他们在井下值班时自然没能幸免于难。

“为什么要边灭火边挖煤?”这成为大多数遇难者家属一直在追问的问题。

陈家山煤矿的矿工苏林说,如果停产一天,矿上的损失就在100多万元,你想一想,如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动不动就要停产,它的损失将会有多大。其实在23日失火前,陈家山煤矿已完成2004年220万吨的生产任务,但铜川矿务局的想法是,全局要在2004年在总产量上有个历史性的突破,陈家山煤矿作为主力矿自然要竭尽全力。

“现在煤炭好卖,价格不断上涨,利润也大,为了这,就忽视安全生产了,简直都疯了!”一位退休前在陈家山煤矿生产技术部门担任领导的老同志愤愤地说到,“一味追求产量,让煤矿的管理者胆子越来越大”。

矿工苏林介绍说,井下每100米左右就有一个瓦斯检测仪,瓦斯浓度一旦超标,检测仪就会报警并自动切断电源,“陈家山煤矿是高瓦斯矿井,有时每个班报警七八次,为了不影响生产,领导就让用衣服把检测仪盖住,或者断电后强行送电继续生产。

2004年12月4日下午的陈家山矿难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经省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铜川市等善后组成员单位充分研究讨论,决定:1.丧葬补助金是6个月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即:6个月×955.1元/月=5730.6元;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48个月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8个月×955.1元/月=45844.8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从以上表述来看,陈家山矿难此次工伤赔付完全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的,每名遇难矿工将得到5万余元的一次性赔付,但通过走访记者了解到,遇难矿工家属得到的赔付均超出了这个数字。

2004年12月10日晚上,记者在遇难矿工马如孝10平米的家中,看到了其妻子刘小红手中的《工亡职工补助协议书》,陈家山煤矿支付丧葬补助金5730.6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5844.80元,共计51575.40元,并把3个子女和马如孝79岁的老父亲列为供养对象,按月支付抚恤金。在《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特殊困难救助协议书》中,刘小红获得了68424.60元的补偿。两项共计12万元。

马如孝的外甥秦峰告诉记者,他们获得的工伤补偿,在166名遇难工人当中不是最高的,但也不是最低的。最高的达到了16.75万元,最低的是8.75万元,而平均水平恰好是12万元。

在陈家山煤矿,不论职工还是遇难矿工的家属对工伤赔付都表示满意。

一位退休人员告诉记者,2001年4月6日,陈家山煤矿也发生过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8人死亡,7人受伤。但那次遇难矿工家属得到的一次性赔付只有两三万元。

在陈家山矿难遇难人员名单中,赫然地写着这样两个名字:孟安良、孟冠军。而这两人正是父子关系。2004年12月11日早晨,在陈家山煤矿的食堂前,孟安良的舅舅与孟冠军的舅舅悄悄把记者领到了孟家——煤矿对面山腰上的3间土房。孟家的两位舅舅告诉记者,孟安良与孟冠军父子每人虽然获赔13万元,但具体是什么钱,他们并不能完全说清楚。带着同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了陈家山煤矿办公楼。

煤矿办公楼一楼左侧的办公室清一色地敞开了门,门上清晰地写着赔付组、公证组、法律咨询组、结算组,走廊的长条椅上坐着一些矿难职工的家属。铜川市民政局、公证处、银行等相关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全部守候在各自的办公室里。一旦矿工家属与矿上达成赔偿协议,他们就可以在这里一次性办完全部赔偿金结算手续。银行为了方便家属,特意提供3种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存折。

那时,赔付工作接近尾声,前来办理结算的人已经不多。在赔付组,一位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首先告诉记者的一个前提是,铜川矿务局下属的8个煤矿的工伤保险是封闭运行的,没有参加社会统筹。并且整个矿务局的工伤保险基金只负担工伤的医疗费用,而此次矿难要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1052万元都是要陈家山煤矿自己负担的。也就是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所有政策内支付都要由企业自行负担。而政策外的赔付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捐助。

这位负责人说,陕西省民政厅自2004年12月1日对外公布了铜川陈家山矿难募捐的账号和地址后,陕西省救灾募捐中心以现金、支票方式收到捐款近1000万。这些捐款经铜川市民政局下发到事故处理小组,最后由处理小组直接发放到遇难者家属手中。具体的分配方式是:1.在政策规定计算标准的基础上,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两项不足8万元的,一次性补足到8万元;2.遇难矿工配偶不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规定,不能被列为供养亲属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3.矿难中,职工家庭遇难在两人及以上者,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4.尸体不能辨认或无法收集的,一次性补助2万元;5.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一次性补助2万元。政策外赔付一共为1058.8万元。

2004年12月12日早晨,陈家山煤矿的办公楼前冷冷清清。这与此前近半个月的嘈杂与无序,形成了强烈的反差。166名矿难工人的赔付工作已经基本结束,遇难矿工的亲属从这一天开始陆续返乡。

就在记者即将离开陈家山煤矿的时候,连日来与记者交流较多的一位矿工凑了过来。他说,煤矿这下子完了,伤了元气,井下几千万元的设备成了废铁,加上赔给家属1000多万,恐怕几年下来也不会缓过来了。

这位矿工说的并没有错,但他忘记了一项,那就是企业还需要长期支付遇难矿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据矿难结算组提供的数据,陈家山煤矿从2004年12月开始,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抚恤金为30万元左右,而一年就是360万元。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该煤矿2003年利润总额。

矿难为陈家山煤矿带来了几乎毁灭性的打击!

与陈家山矿难的惨状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河南大平煤矿矿难。2004年10月20日22点10分,河南省郑州煤业集团公司大平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8人死亡,32人受伤。由于此前郑州煤业集团已全员参加了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矿难中各类职工的工伤保险赔偿金全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据估算,此次大平矿难,河南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一次性补助金和按月发放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需支付2604万元,另外,因为事故受伤的32人已经支出医疗费80多万元,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均需要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将为这次事故支出各项待遇合计不少于3000万元。矿难虽损失严重,但工伤保险让大平煤矿的生产经营可谓逃过一劫。3000万元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仅缓解了大平煤矿的资金压力,还减轻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为矿区稳定和恢复生产提供了保证。

反观陈家山煤矿,该矿为何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风险意识淡薄绝不是答案。因为据记者了解,人保财险于2004年6月4日承保了陈家山煤矿共1000人、每人伤残死亡赔偿限额为1.5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5000元的“雇主责任保险”。但由于在166名遇难的职工当中,只有99人投保,所以陈家山煤矿只得到了150万元的保险赔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在接受采访时坦言,陈家山煤矿是人保财险铜川市分公司的老客户了,从煤矿选择的险种来看,企业的出发点还是想化解生产风险的。他说,雇主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险最大的区别是,企业所聘用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所载明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所致伤、残或死亡,才予以赔付,也就是保险赔款支付给企业,而人身意外伤害险支付给职工本人。

这位副总经理最后表示,商业保险在整个保障体系当中,只能充当“补充”的角色,其作用无法取代社会保险,陈家山煤矿作为国有煤矿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2003年3月,山西省吕梁地区孟南庄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曾怒斥:“我们永远不要这样带血的煤!”然而,2004年的矿难仍然在继续,总数上减少了,规模却在扩大。

陈家山煤矿并不是设备落后的小矿,井下装有瓦斯探头,可随时监控瓦斯浓度,超标就会报警。但超标应该说在矿难发生前,在管理者那里已经麻木。据知情者透露,火情发生后,跟班副矿长牛铁奇曾提出封矿。但这个建议没有得到采纳,因为领导层认为415工作面的煤储量大,可以再采四五个月,采取灌水后推采的方式可以避免再度发生火情。可悲的是,矿难发生当天,牛铁奇依然带班,同样未能幸免于难。

如何遏止煤矿对产量、利润的疯狂追逐?恐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最好的办法。就在陈家山矿难发生后的第12天,山西盂县大贤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3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此后,山西传出消息,再发生矿难,煤矿要为每名遇难矿工支付最少20万元的赔付。赔就赔个倾家荡产,也许是一剂治疗忽视安全生产的猛药。

其次,煤业参保需要新思维。

陈家山矿难必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但陈家山煤矿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现实到目前并没有改变。据铜川矿务局一位同志“爆料”:由于是同行业,所以横向交流较多,全国许多矿务局与铜川矿务局有着相同的境遇,市级统筹出于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都拒绝将煤炭企业纳入。

煤炭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得不到风险化解的是企业,但最终受到伤害的却可能是遇难矿工的家属。 陈家山矿难中遇难的166名职工,其家属虽然拿到了平均12万元的一次性赔付,比河南大平煤矿矿难职工家属拿到的10万元还多2万元,但家属的长期待遇支付却大不相同。在事发之后的大约12年的时间里,大平煤矿遇难矿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而陈家山煤矿由于没有参加社会统筹,其遇难矿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是要由企业负担的。

为了化解企业生产风险,陈家山煤矿购买了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部分遇难职工参加了省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互助保险中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但实践证明,它们都只能扮演“补充”的角色,无法代替工伤保险。

从大平矿难与陈家山矿难的情况来看,遇难的工人多为农民工。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家庭比较困难,每个人都是他们家庭的经济支柱。从这个角度来讲,下井采煤的工人是绝对的弱势群体,而他们更离不开工伤保险。因为他们一旦发生意外,本就困难的家庭必将摇摇欲坠。煤炭企业只有给予职工充分的保障,才能根本改变遇难家庭“雪上加霜”的窘境。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陈家山矿难,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是百宁,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