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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2019-12-22 23:30-23:59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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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2日,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所辖长江水域发生一起客船翻转倒扣江中,造成221人落水,13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本期带您回顾: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今天,我们就关注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

2000年6月22日早晨6时53分,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建筑公司所属“榕建号”机动短途客船在泸州市合江县境内榕山镇翻沉。船上221人,其中包含船员3人在内全部落水,经多方施救,生还91人,造成死亡130人的特别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按照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的安排,技术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勘察、取证、计算、分析鉴定,最终查明了事故经过。

2000年6月22日早晨5时50分“榕建号”客船从长江南岸金银载客起航上行开往榕山,先后靠泊北岸的“铜千湾”和南岸的“路口”、“下浩口”上客。从“下浩口”开航后船上载客218人,包括船员共221人。当船行到“上浩口”过河到北岸上行,6时41分左右到达“流水岩”时,遇浓雾,能见度不良,驾驶员周守金准备在上面的“淘金山”停泊避雾。在船将靠拢时,能见度又略有好转。在部分旅客的要求下,周守金决定用慢车继续沿北岸上行。当行至银窝子处时与下驶的“白米小机2号”短途客船互会左舷,6时50分左右会完船后用了左舵约5度,车速仍然为慢车。两分钟后,由于雾更浓,两岸都看不见,船舶迷失方向。驾驶员周守金急忙叫梁如兵到驾驶台操舵,在未向梁如兵交待车、舵的状态情况下就从驾驶台出来经过顶棚甲板到船头,站在前面右舵梯子上指挥,此时看见船头左舷已搭在夹堰水上,船向“坐北朝南”,估计已到南岸“剑口”的乱水区,忙抬起右手指向右舷一侧要求用右舵。梁如兵即用了右满舵,并用左进右退的“鸳鸯车”,船头向右舷转动。

很快周守金就发现船头前方有一块大礁石,忙转过身去打手势要求倒车。此时船尾已处于回流中,船头搭在从石盘出来的斜流水上。由于船右舷尾部受回流冲击,船头左舷受斜流的冲压,加之在“鸳鸯车”的车舵效应作用下,使船头迅速向右转动,船向呈“坐南朝北”势,船当即横身在礁石下面的乱水区。在乱水作用下向右迅速翻沉,于6时53分左右沉没。船上221人全部落水,经“云拖403”、“川天化402”等船施救,救起91人,死亡130人,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当地立刻组织调集了榕山、合江共19只船与先期到达的四川天华402轮及过往船只投入救授。同时,发动县级机关和沿江乡镇村社广大人民群众,组织1000余人,征集大小船只40余艘进行打捞和施救。并派人与重庆方面衔接,请求重庆方面协助配合。

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开展施救打捞工作。逐乡、逐村、逐户核查上船、下船和落水人员,23日查清全部上船人员、死亡失踪和生还人员。截至2000年7月2日,打捞尸体130具,并妥善处理。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成立了特大事故专家组,对事故原因做出技术鉴定。

“榕建号”客船1996年7月建造完工,同年9月2日经泸州船检所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船检登记号为6129G96006。该船于1999年7月17日由四川省合江船舶检验站进行中间检验。该船为横骨架式钢质船舶,总长25米,型宽4米,型深1.2米,设计吃水0.75米,核定干舷454毫米,55总吨,双机、双桨、双舵。核定乘客定额101人,洪期定额为70人。船舶检验证书有效期2000年7月11日。

该船于1996年10月7日由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建筑公司向泸州市合江县港监所申请船舶登记,当日取得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至2001年10月6日。船舶所有人为泸州市合江县榕山建筑公司,经营人为梁如兵,船舶证书齐全,属适航船舶。

当班驾驶员周守金,男,53岁,系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符阳村十二社人,与榕山镇建筑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于1996年11月9日取得四等二副《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有效期至2001年11月8日。该船员的申请、考试、发证均符合国家规定,所持证书属合法有效。但“榕建号”船为四等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该船必须配1名四等大副以上职务适任证书的船员,因此该船当班驾驶员等级符合、职务不适任。

当班司机石萍,女,25岁,系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符阳村十二社人。该船员的申请、考试、发证均符合国家规定,所持证书属合法有效、适任。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榕山建筑公司,成立于1992年,该公司住所为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正街54号,法人代表梁应金,注册资金70.9万元,系纳入乡镇企业管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向榕山镇政府缴纳了一定的管理费。公司经理梁应金,其弟梁应超为副经理。在四川省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江分局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经营三级土木工程建筑、砂石采选、水泥预制构件制造、装卸搬运货物、建筑材料的销售,兼营客船运输。1995年6月该公司向泸州市合江县交通局申请由公司自筹资金新增一艘榕山至李子坝的短途客船,经泸州市合江县交通局批准,于1996年7月由泸州市合江县第二造船厂建造完成了“榕建号”客船,该船属合法经营。

根据事故船舶的装载情况,查阅原始检验资料,按国家船舶检验局稳性和载重线规范,进行校核,事故船舶稳性指标为:(1)超载时排水量增加5.768吨,干舷减少71毫米,不满足规范要求;(2)初稳性高主0.420米,不满足规范要求。

沉船打捞后经过勘验发现,船舶主体及客舵顶棚基本完好,船舶驾驶舱室围壁破损变形、无顶棚。驾驶台舵盘丢失,舵位指示器指针在右满舵位置,右舵舵杆联接法兰盘连接螺栓脱落,舵链未受损,双舵舵柄在右满舵位置,未发现左舵舵叶。机舱驾机合一,操纵系统联接钢丝已断,双主机油门在零位,右机龄轮箱在空档,左机齿轮箱在倒档。船体检测无此次船舶发生碰撞的痕迹。

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该船在流水岩遇浓雾,能见度不良,按照规定,应当即就近选择安全靠泊地点停航扎雾,而该船驾驶员周守金却在淘金山准备靠泊时而未靠泊,继续沿北岩上行,想侥幸驶出雾区。船舶在过银窝子后,用左舵约5度,使船舶向雾区深处驶去,导致看不见两岸,驾驶员周守金惊慌失措,最终导致船舶驶入乱水区发生事故。因此,违章冒雾航行是发生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该船经船检机构核定的乘客定额为101人,但在事故当天却载客218人,显然,这艘船已经严重超载。加之在顶蓬上载了30人左右和10多挑蔬菜,使船舶移动性明显降低。在遇到乱水后,无法抵御其他外力作用,使船舶很快翻沉。因此,超载是发生本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操作不当和临危措施不当是发生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一是船舶航行至“淘金山”时本应果断靠泊扎雾,却继续上行。二是航行至“银窝子”处时本还有一次选择靠泊扎雾的机会,而该船却用左舵约5度,加之又不及时回舵,使船舶一直驶向河心;在航行至主流区域时,车速又慢,船舶不能抵御流水作用,船舶从纵向略往下坐,横向朝南岸侧移,致使船舶驶到“剑口”礁石外侧的夹堰水。三是在船头搭夹堰水时,操右满舵,船头向右转动,使船头处于斜流上,船尾处于较强的回流中,并在左进右退的“鸳鸯车”作用下,加剧船舶向右转动并横身于有泡水、回流、夹堰的乱水区域。上述不正确的操作,使船舶造成危险局面。因此,操作不当和临危措施不当是发生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后发现,榕山建筑公司采取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榕建号”的运营手续;只顾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放任“榕建号”船主在甲板顶棚上焊接栏杆、梯子,并将驾驶室整体升高80公分;对该船长期严重超载、超线路营运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采取措施纠正和防范。

经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会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共同议定,省纪委常务会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除4个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决定给予26名有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但让人惋惜的是,“6·22”特大沉船事故的余痛未绝,时隔两年多,四川省合江县再一次被忧伤所笼罩,2002年,与“6·22”事故的发生地相距仅有两公里左右的长江榕山段又发生一起特大沉船事故。根据当地官方公布的数据,“8·2”事故发生当天,肇事渡船共载客59人,其中驾乘人员4人,在第一个停靠点有19人下船,剩余40人在接近终点码头时随倾覆客船全部落入江中。

2002年8月3日下午4时,记者赶到号称长江入川第一镇的合江县榕山镇渡口,“8·2”事故船只正是从这里横渡到对岸时沉没的。渡口上事故救捞组的横幅和现场几十名群众,包括一些正在寻找亲人的家属悲怆的哭声让人感觉到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切。在渡口旁的一面墙上,写着“珍惜生命,不乘违章车船,树立安全意识,确保一方平安”“血的代价‘6·22’,血的教训‘6·22’”等几排大字。在事发的江面,江水湍急,已经看不到沉船的痕迹。对面老渡口的旁边,立着一块“6·22”事故的警示牌,上面写着载客最多98人。据渡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22”特大沉船事故发生地距此不到两公里。

目击者杨时清讲述当时的场景时充满了遗憾:“事故发生时,我正在江面的渔船上,看着‘合江7号’轮在渡口载了几十名乘客后,驶往对岸白米乡老渡口,大约过了二三十分钟,就听到有人喊船沉了,我往对面一看,‘合江7号’已经没影了,还有一些人漂在水面上,我马上开船过去,救上来一个男的,还捞上来两个女子,可惜只有男子救活了。”

据初步调查,肇事渡船翻沉的情形为:渡船逆流而上向第二个停靠点老渡口码头行驶中,因螺旋桨被江上的漂浮物缠住,加之渡船本身动力不足,而危机时刻驾驶员操作不当,渡船尾部与停在岸边的一驳船船头相撞,变向的渡船被江水冲翻,钻入驳船船底沉入江中。

发生事故的是一艘被承包的客船,船体较旧。在长江主汛期的准载人数为68人,这艘客船每天都要在长江上摆渡几个来回。据当地一位知情人士称,“合江7号”轮在事故发生前,就出现了因动力不足而难以靠岸的情况。榕山镇人许志明,当天上午乘坐这艘船时就发生了类似的情况,他说,这艘船当时就吓了我们一大跳,好在没出事,只是被冲出半里远,可能是机器老化动力不足的原因。

当地有关部门加大了对落水失踪人员的搜救工作力度。据泸州市航务管理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组织300余人、38艘船顺江搜救落水人员全力打捞,事故发生地下游的重庆江津市组织了4艘船协助搜救,但由于长江进入汛期,江水湍急,搜寻工作难度较大。

渡轮是否超载?调查初期众说纷纭。该镇党委负责人陈世敏称,事故发生时,该船只有三四十名乘客。然而,据当地群众讲,该船的准载是98人,由于事发时值散场回家,因此载客应该不少于这个数,一位早上乘这艘船从老渡口到榕山的乘客邓世华说,船上装了70余人。有消息说,事故发生前,该船已售票90张。

采访中,记者听到群众议论,此船在两个月前的安检时,就因为不合格而靠在码头上没有开航,但不知因何在安检之后,却又启用。更有群众说,该渡船在年检时做过手脚——采取狸猫换太子的手法,用新船代替旧船进行年检,以后仍然用旧船轮渡。

他们还对渡船是否在封船的情况下开航提出怀疑。据了解,前日4时,合江因上游发大水,而有洪峰降临,到发生翻沉事故时,洪峰仍未退去。当时,水位达到11.6米,距12米的封渡警戒水位线已十分接近。据当地群众说,有关部门曾下令封渡。

发生事故的“合江7号”的承包人名为邓帮良,家住白米乡堡子村一社,是从前一年11月开始承包的。他与妻子王六一同经营该船,并请了持有四等船长证书的船长王荣生。3人在此次事故中均没能幸免,王六的尸体已经找到,其10岁的女儿因在外婆家而幸免于难,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父。

就住在榕山镇附近的陈安琼面对长江,眼中含着泪水,其娘家就在白米乡斗笠二社,弟弟陈安军在之前一天上午乘船到榕山买菜,主要是为刚去世的父亲办丧事,就是坐这班船去的,至今仍然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而在上午一同乘船到榕山做服装生意的陈海龙夫妇,没想到在短短的1个小时内就成了生死之别。由于家中有个7岁的儿子,妻子王志英先一步回家,而陈海龙则晚点走。没想到没过多久,陈海龙便得知沉船的噩耗,一起生活28年的妻子就此离去。

罗永贵的母亲、74岁的谢名章是此次事故中年龄最大的遇难者。罗说,母亲当天到街上去购买海椒等生活用品。中午12时许,罗听到广播中在喊“翻船了,家中有人赶场没有回来的赶快去登记”。罗赶到现场却看到了母亲的遗体。

事发后,记者在合江人民医院见到了当时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9位获救者,他们都穿着病号服,“衣服都冲没了,脚上的鞋都是县长送来的”。巧合的是,9位获救者全是靠木板逃生的。

家住白米乡斗六村50岁的陈朝清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还心有余悸,获救后,他的两条腿一直不会走路,“两腿发软,都是吓的”。当天上午陈朝清在榕山镇卖完菜后,像往常一样在11时40分乘“合江7号”船回家,12时10分左右,就船快到岸的时候,他发现船不动了,“螺旋桨似乎被什么东西缠住了”,然后,船就顺着江水往下滑,“当时我们并没有害怕,因为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事,谁知又过了几分钟,我感觉船被撞了一下,回头一看,船与江边的驳船撞在了一起。”在船翻的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被甩出船外,“我不会游泳,就伸手乱抓,顺手抓了一块3米长的木板,后来,被渔民救了上来。”

同住一个村得符天星、符家德父子最为幸运,父子俩双双获救,他们也是靠木板逃生,28岁的符家德在船翻的瞬间,也随着人群往另一侧船舷跑,但还是跌落水中,幸运的是他也抓住了一块木板。与他们一起乘船的乡亲,只有四五个获救,提起其他人,他们有些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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