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疫情期间延期缴纳社保不会有中断记录

2020-02-04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杜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熙表示,准时缴费社保缴费是个人、企业的权利也是义务,是个人积分落户、购房、买车等的重要参考标准。

但在疫情防控期间,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不会有中断的记录。”

此外,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不收滞纳金。各个行业可先到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经确认后由人力社保局与医保局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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