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违法将加重处罚

2020-03-19 17:38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成都3月19日消息(记者刘涛)3月1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将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四川省水产局何强局长介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四川省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及《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外物种,将严格按照《决定》要求进行管理,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

四川省将结合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将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作为渔政执法重点,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物种、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管。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按照《决定》要求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四川省要求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合法利用行为管理,水生野生动物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或专用标识后,方可利用。目前,四川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有558家,主要养殖杂交鲟、胭脂鱼、大鲵、中华鳖等;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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