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2020-11-18 10:26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环境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引发关注。为加强进口冷链运输渠道“人物并防”,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那么,如何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防疫?从业人员又该怎样提高安全防护?

11月13日到16日,山东、陕西、河南、湖北、福建、甘肃等省先后报告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涉及的冷链食品包括冻鱼、冻虾、冻牛肉、冻猪肉等,主要进口国为厄瓜多尔、巴西、印度尼西亚、荷兰、阿根廷、俄罗斯等国。

针对上述情况,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明确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过程防疫和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等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在一线作业过程中,装卸作业人员搬卸货物前应当穿戴工作衣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必要时佩戴护目镜和面屏,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国际航行船舶经海关卫生检疫合格并取得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后,方可安全稳妥地开展港口装卸作业。特别是装卸来自于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要全程规范戴好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水产品等。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等环节的公路、水路冷链物流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要切实保障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自身安全,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体温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工作,防止感染风险;同时,要对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船舶、冷藏集装箱内壁等运输装备进行定期消毒。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说,交通运输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追溯工作。吴春耕表示:“我们会同海关等部门重点抓好公路水路进口的冷链渠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督促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单证查验和信息登记制度,指导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单单据和检验检疫证明,不得承运没有、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指南》还明确,上述冷链物流相关单位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对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切断传播途径、隔离密切接触者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吴春耕介绍:“我们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检查和会商调度力度,部省共同合力督促各地做好行业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毫不放松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工作,确保交通领域不出现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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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阿依努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