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与新环保法正面交锋 专家吁建退出机制

2015-07-06 07:27 来源:人民日报


  污染企业与新环保法正面交锋
  在一些专家看来,几家媒体集中、观点一边倒的报道缘于污染企业对执法的不配合。有人质疑,没有由头,这几家新闻媒体为何不约而同?
  在环保部的通报中,罗庄区江泉工业园被点名,这个地方在几年前也曾因污染与江苏徐州引起跨境污染纠纷。工业园区集中了临沂江鑫钢铁公司、临沂烨华焦化有限公司、临沂江泉管业有限公司等众多焦化、钢铁、建材、热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这些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大,而且存在严重偷排漏排等违法现象。华东督查中心现场检查走访时,周边居民普遍反映这一区域空气污染严重。而正是这些被点名的企业,几次在相关媒体报道中叫苦连天。
  “去年就下达的整改通知,企业为什么到今年2月还不改?一句话,企业在观望,看看到底能不能再混过去。”北京市环保局原副局长杜少中反问。
  “环保执法,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邹首民表示。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一些污染企业长期靠偷排漏排产生经济效益,在受到惩处的时候喊冤。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将守法是底线的理念正确传导给企业,企业才可能有持久发展。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所研究员王自发表示,法律实施后,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一旦妥协,环保工作必将兵败如山倒。
  “必须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表示,当年珠三角污染倒逼企业转型,一些企业也大声喊冤,实际上他们早已储备了退路,要么升级,要么不做。如今的临沂与当年的珠三角颇为类似,一定要坚持法律的权威地位,相信企业的再生能力。

责编:张泽昕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