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热浪”背后暗含的玄机

2015-07-27 13:14 来源:中国天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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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气象上一般以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者超过35℃作为高温的标准,“高温热浪”又叫高温酷暑,是一个气象学术语,通常指持续多天的35℃以上的高温天气。高温热浪的标准主要依据高温对人体产生影响或危害的程度而制定。

高温也是一种较常见的气象灾害。我国除青藏高原等部分地区以外,几乎绝大多数地方都出现过高温天气,包括最北端的漠河(2010年6月还5次出现高温天气)。我国的高温天气主要集中在5-10月。从地理位置上看:江南,华南,西南及新疆都是高温的频发地。据1951-2009年的资料统计,在我国省级以上城市中(除拉萨没有高温天气),重庆出现的次数最多,达1853天;西宁最少,只有3天。我国的新疆盆地也是高温的频发地,像吐鲁番多次出现全月(6,7,8月)所有天都为高温的情况。

盛夏季节,长江中下游地区长在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下,出现高温酷热天气,是我国夏季热浪袭击的重灾区。梅雨季节过后的7、8月份,一般年份都会出现20~30天的高温天气,梅雨期短的年份高温日数可超过40天。近50多年全国平均高温日呈现先减后增的态势,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高温日数减少,80年代初开始呈现明显增加的趋势。西北、华北高温日数存在线性增加的趋势,其中华南地区增加趋势最为明显。

一、高温热浪的标准

高温热浪的标准主要依据高温对人体产生影响或危害的程度而制定。

高温热浪灾害受地理、社会和经济等多方面的影响。世界各国和地区研究高温热浪所采取的方法不同,高温热浪的标准也有很大差异。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高温热浪标准。

1、我国高温热浪的标准

我国一般把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时称为高温,连续数天(3天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称之为高温热浪(或称之为高温酷暑)。由于近年来高温热浪天气的频繁出现,高温带来的灾害日益严重。为此,我国气象部门针对高温天气的防御,特别制定了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对其他生物影响的标准可依据达到危害时的温度量值制定。

责编:母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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