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将实施 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成难题

2015-10-27 07:3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专家建议寄件“后台实名”
  “公民理应服从公共利益。”刘德良教授坚定地认为。
  保障公共安全,也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所强调的。但他同时认为,个人信息安全也不可忽视,而现在“倒卖快递单”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周汉华告诉记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改之后,快递实名制有了法律依据,而最近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的规定比《刑法修正案(七)》更加完善。
  周汉华认为,邮政部门的执法权相对较弱,应该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由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与邮政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威慑力。对于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快递企业,也应予以及时披露。
  他还建议,快递实名制可以参考网络实名制,即采用“后台实名”的方法,不让个人信息显示在单据上。他认为,这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
  但有快递公司的管理者认为,“后台实名”可能会推高快递成本,如果没有相关补贴政策,会让价格体系陷入更加混乱的无序竞争状态。
  而更多公众关心的是,实名制后,已经掌握了大量个人信息的快递公司,将如何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何林说,中通快递已经与大客户签订了保护协议,但对于个人客户,只能建议多采用诸如移动支付等后台实名的方式。
  圆通快递贵阳市分公司经理徐仁声说,该公司会将快递单保留一年,在此期间,客户随时可以查验自己的快递信息。一年后,快递单将统一上交邮政管理局销毁。另外,圆通实行快递员负责制,如果有客户信息流出、造成较大影响,快递员会被要求退出圆通网络。
  “我认为,老百姓对个人隐私不宜做狭义理解。觉得填写了身份证号就泄露了个人隐私,而忽略了身份证在使用过程中的信息比对环节。”北京邮电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最后告诉记者,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在于,国家在立法上规定银行、电信、保险等公司履行身份的比对核查义务。而且,针对滥用个人信息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处罚措施。“法律责任让滥用者不能为所欲为。”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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