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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11月20日

2015-11-20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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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记者:他们好多都没有办营业执照,然后我也没办营业执照可以吗?

男店主:可以不办,他们好多也没办。

女记者:不办他可以放到上面吗?

男店主:可以呀。

女记者:因为我看现在10月1号什么法出台之后有一些要求。

男店主:没有,旁边好多餐饮他们都没有办营业执照,上面都给他们放上去了。

女记者:不办也给他们放上去是吧。

男店主:对。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上的商铺,存在无证问题外。近年来受热捧的微信商圈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荆州的曲小姐,是一位烘焙达人。平时经常会制作一些糕点,除了自己吃,有时在微信朋友圈,或者是淘宝上销售。她坦言因为自己是利用业余时间销售,而且大多数顾客都是熟人,因此并没有想过到相关部门办理证件。

曲小姐:我一般做的量不是蛮多,从我开始卖到现在,生意还可以。评价都还蛮好,反正都是一些朋友、熟人找我买的。

记者:目前在荆州最为热门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有百度糯米和美团网。记者注意到,在这两家网站上的商家信息这一栏中,大多数为店铺推销商品的图片,并没有对经营资质进行说明。而在微信朋友圈销售自制食品的个人,即是食品生产者,又是经营者。大多数也没有取得生产和销售等资质,而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

修奇: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首次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规定网络食品因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才可以售卖。同时,还要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供审查。也就是说网络食品交易的第三方平台,这些外卖APP,要实名登记入网经营者,审核这些经营者的证照,并且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针对目前,刚才提到的湖北荆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存在的这些乱象,相关部门又有哪些打算呢?

记者:《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该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等级,入案管理。并且审查其许可证是否真实。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应该制止和报告食品监管管理部门。与此同时,如果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权益受到损害时,再向入网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时,第三方平台也应负担起连带责任。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科长刘名军。

刘名军: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他有两个义务,第一个,他有审查的义务。其次有制止和保管的义务。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记者:那么针对目前荆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部分商铺,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有无管理的具体措施呢?刘名军表示,虽然《新的食品安全法》首次进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但是与之配套的具体的施施细则并未出台,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和难度。

要想从根本商界决这个问题,可以借鉴其他城市一些网络销售平台的做法。将入网商家的相关证件及资质,在平台上公示,并供消费者查阅。这样程度上可以避免无良商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