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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1 11:00-12:00 责编: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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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回忆,由于铁球下落的速度太快,他的妻子还没有反应过来,铁球就砸在了躺在婴儿车里的女儿头上。孩子被砸后,周先生的妻子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孩子被紧急送往了遂宁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医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女婴颅内出血。周先生说孩子送到医院还有意识,他们一度以为女儿的情况不要紧。

“去医院检查是颅内出血,拳头大一个包,当时我们没经历过,他们经历过马上送医院,肯定都是抢救。在医院还有意识。”

事发当晚8点左右,周先生的女儿不幸离世。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到居民楼进行过逐一排查,周先生也多次到事发地附近寻找线索,希望能够找到铁球到底是从谁家掉下来的,但至今没有结果。

“我老婆特别补充了点,…(方言)第二天,第三天我们找了门,敲了门,尤其他不开门,我们走访了没哪个承认。因为我们又没有执法权…

周先生的代理律师李涛说,目前他们已经向公安机关建议,扩大排查的范围。

“因为他现在已经侦查的,我们已经跟他提出来,这个范围太小了,他们现在已经调动这个单元就七户人家。但是我们已经跟公安机关建议了,不排除两边的两栋楼的房屋,因为它是紧挨着的一个,当然它也应该纳入他们的侦查范围,他们已经同意继续再次侦查。”

本月6日,当地派出所也在网络上通报此事,通报中证实了周先生对事件经过的说法,并敦促涉事的责任人,尽快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远闻)律师事务所(贺少华)律师认为,在无法明确高空抛物侵权主体的时候,起诉整栋楼的业主是《侵权责任法》所允许的。

“从诉讼策略的一个选择,法律赋予的责任就是说这个建筑可能存在的加害行为,那么作为我一个原告的诉讼主体来说,那我可能选择就近的说,赔偿主体我就尽量把它给扩大一下,具体的承担责任,那么由法院来裁决。因为在起诉的时候,其实原告方也没有办法很明确来说,到底这个行为是哪一层的人可能造成的。他可能也没有这个能力去区分,你可以选用整个建筑使用人,来进行补偿。那么有这里面的人自己去取证,自己不可能实施这个加害行为来进而免除责任。”

事实上,近年来从高楼上掉东西伤害到他人的事件层出不穷,就在12月4日中午,湖北监利县一个工地上,高空坠物砸中一个男子,男子当场身亡。今年6月20日,宁波一名两岁男孩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当场死亡。6月17日,四川绵阳一个男子被楼上掉下的一块玻璃砸中,当场死亡。同月,珠海一名11岁女孩,不幸被高空坠落的玻璃夺取生命。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有人做过实验,一枚重三十克的鸡蛋从25楼掉下来,就能使人当场死亡。高空坠物致人死伤事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成了一种城市病。远闻律师事务所贺少华律师认为,侵权责任法对于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提醒市民管理好自己的物品,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

“这种法律立法的条文本身背后,可能有一点是督促大家去行使谨慎注意义务,因为自己可能做了别人没做,那别人也会承担责任,那别人做了,自己没做的话,也面临的有可能法律追责的一个情况。所以说大家假如说,尽量督促每个人都尽量做到这个安全注意义务的话,可能会减少这种高空坠物侵害事件的一个发生。”

主持人:12月6日遂宁警方发布了情况通报证实,目前已经成立了调查组介入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地点附近的监控视频,并且对事发地点2到8楼的在家住户逐一入户调查。一共核实了7户16人的身份信息,做了询问笔录,提取了指纹和DNA,并且开展技术比对工作,核实了其他不再家住户的不在场证据。入户调查、监控调取,加上DNA提取,老办法和高科技都用上了,也就说你别想蒙混过关,主动站出来承担应有的责任。虽然肇事者还没有出现,但是律师刚刚也说到了,在无法明确高空抛物侵权主体的时候,起诉整栋楼的业主,是侵权责任法所允许的。而早在2014年,湖北武汉一个刚出生44天的孩子,小心怡也是因为被高空抛下的水泥块砸中了右半脑,鉴定暂定的为伤残七级,由于没有能找到肇事者,小心怡的家人将32层,一共128户的业主,起诉到了法院。我们来听一下这个案例。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0日,出生46天的女婴小心怡,在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号房楼下南侧晒太阳,被高空抛掷的水泥块砸伤,小心怡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小心怡残疾程度,目前评定为七级残疾。在判决书中,法院确认此案的高空坠物由人为造成,并非自然坠落。同时,排除世纪龙城小区11栋4号房以及1、2、3号房楼顶和一楼被告的嫌疑。另外,原告方在判决前撤销对8名被告的起诉,因此最后实际涉及到的被告为102户,此次判决没有支持1、2、3号房一些居民,以出租不在家中等理由作出的无罪辩护。判决为能洗脱嫌疑的居民,每户需要赔付赔偿金,依据被告所拥有的房屋套数,赔偿金分别为4000元到12000元。另外,由于原告所申请的伤情鉴定以及精神损失赔偿都以两年为期限,未来原告人有可能再次提起诉讼。对此,一些居民特别不满意。

“你一次要我赔8000多块钱,我愿意。你要说终身,那我不能承担。”

面对居民的怨言,原告何心怡的父亲表示完全可以理解。虽然案件胜诉得到了赔偿,但他表示,自己只希望通过更好的途径来解决孩子的健康问题。

“街坊邻居的话,我也不愿意非要走到那一步,因为小孩,毕竟看小孩的一个病情的一个情况,如果小孩后面治疗,都比较顺利,平平安安的,然后快乐的成长,长大了我也没必要再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