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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横过道路注意事项

2017-04-01 11:00-12:00 责编:曹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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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监控画面显示,两人在主路的车道内来回奔跑,还不时上演着突然拦车的危险动作,面对突然出现的行人,司机们也都被吓得不轻,急忙刹车打轮,甚至倒车躲避,可大闹主路的两名行人,却并没有停止疯狂的举动,他们自己还没有意识到此时危险正一步步向他们逼近。监控画面显示,一名行人躺在车道内,另外一人则蹲在他的旁边,两人似乎说着什么,就当蹲着的这名行人正要站起来的一刹那,在他的后方一辆火车疾驰而来,将两人当场撞飞,肇事的火车并没有停留,直接驶离了现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又有多辆汽车从二人的身上碾压而过。发觉情况异常后,几位碾压行人的司机纷纷停车报警,而此时两位进入主路的行人,早已停止了呼吸,经过抽血检测,两名行人体内的酒精含量相当高,都处于醉酒的状态,类似的一幕还发生在凌晨三点多的三元东桥,在南向北方向的车道内,一位行人慢慢地走入了画面当中,行人进入主路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而眼前的这位行人,脚底下还有些打晃。这位男士在车道内一会儿想拦住这辆车,一会儿又想叫住那辆车,可瞧他这副样子,哪位司机都避之不及,绕道而行,眼看没人搭理自己,这位男士干脆站在第三条车道里,愣是逼停了一辆小货车,而后他又不知深浅地走入了第二条车道,这个举动最终让他大祸临头,这辆小客车原本行驶在第二条车道里,司机在向前行驶的过程中没有料到,主路当中竟然会出现行人的身影,由于来不及采取措施,结果将那位男士撞了过去,机动车道作为专供行驶的道路,一般车速都比较快,由于在封闭性的主干路上,驾驶员往往会料想不到这些不速之客的闯入,很难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因此行人更应该守法自律,不要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当作儿戏。

交警:作为一个行人在交通参与过程中,你是弱者,你尽可能地一定要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横穿、猛跑,尽可能地从咱自己的角度,咱自己保护好自己。

主持人:下面登场的这名行人,他进入主路的理由是不想绕远,贪图近路,晚上11点多,在三环主路上一名行人被撞死亡,肇事车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案发经过。

交警:通过这个行车记录仪咱们能够看到,车辆在这个中间车道行驶的过程中,有一个行人从他的右侧往中间横穿,准备要横过道路,在两人临近的时候,小客车来不及采取措施,将这个行人撞倒了。

主持人: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事发前肇事车和他前面的红色小客,都行驶在主路第二条车道内,当行人跑到主路第二车道与第三车道之间时,红色轿车猛地向左躲闪,避开了行人,此时装有行车记录仪的这辆车已经行驶到了眼前。从行车记录仪的画面中记者发现,就在行人横穿道路的地点上方,就有一个过街天桥,这才应该是行人横穿道路时的正确选择。

交警:如果一定要横穿那个道路的时候,尽可能要走人行过街天桥,或者是地下设施,或者是走人行横道,不要随意地横穿,这件事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主持人:一起起血淋淋的惨剧,希望能为你我敲响警钟,违法出行后果惨重,出门在外不做危险的事儿,不践踏自己的生命。按照人们的常规思维来说行人是肉身,被钢铁做的车撞了,肯定是受害的一方,因此过错都在机动车的驾驶人,然而按照交通法规,行人也很有可能在交通事故中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规定,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行人在公路上行走,那也是交通参与者之一,所以行人也得随时保持警惕,尤其是在夜间和雨天过马路的时候,采取适当的方式,比如说穿着鲜艳的,有反光材料的衣服,或者是打一个手势,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以便驾驶员提前减速或者停车绕行。交警建议在城区的道路上,行人过马路要提前地观察周围的车辆,在确认安全之后遵守交通信号灯,从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如果说没有人行横道或者交通信号灯,则要在视线路况良好的公路上,确认安全之后快速通过。而行人在通过省道、乡村道路等没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面的时候,一定要选择道路平直,视线较好的路段,避开拐弯、直角弯等等视线不佳的路段,而交警也提示市民,尤其不要在过马路的时候追逐嬉戏,低头玩手机,也不要目空一切,强行地过马路。

老年朋友大多过马路的时候行动比较迟缓,所以最好在年轻人的协助之下过马路,而小孩子的安全意识薄弱,而且行动多变化,需要在成人的监管之下才能通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