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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海啸,中国国际救援队救援纪实31

2018-03-09 23:30-23:59 责编:郭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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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提前建立完整细致的灾后应急救援和抗灾自救的措施和体系。

当灾难发生后,能科学及时地把灾难的影响减到最小。在这方面,英国、日本、美国的经验都值得借鉴。英国政府应对具体灾害的一个主要原则是:灾害发生后般由所在地方政府负责处理,以便最快捷地提供救援受困人员、阻止灾害扩大等所需的资源、人力和信息。以伦敦为例,该市建立起了“紧急规划长官”负责的紧急规划机构,平时负责地区危机预警、制定工作计划、举行应急训练。灾难发生后,负责人必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处理事务,并负责向相应的中央政府部门如卫生部、国防部寻求咨询或其他必要的支援。灾难发生后,伦敦地方政府会根据情况与有关中央部门协同应战。例如,发生传染病时与卫生部合作;遇到严重的气象、污染等灾难时,与环境、食品和农业事务部合作;遇到重大交通事故时与交通部合作。

救援方面的工作主要由伦敦消防和应急策划局负责。该局在每个社区设立了消防站人员包括市政管理人员、消防安全专家、社区建设人员,能随时实施多方位的救援措施。消防站实施24小时值班制,居民可以随时进入寻求帮助或者咨询。伦敦消防和应急策划局还与负责医疗急救的“国家健康服务体系”签订协议。在遭遇火灾或其他灾难的人因为情急而错拨求救电话时,这两个机构之间的通信交换系统能够自动转接到消防队。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家,当大地震发生后,首相和各省厅主要负责人要在首相官邸组成危机管理中心,分析灾情,制定对策。气象厅负责提供各种灾情预报。消防人员、警察和自卫队组成的救援队可应当地政府的要求,立即投入紧急救援活动。电力、煤气、自来水公司、通信、交通等部门都有各自的防灾机制,地震发生时既可各自为战,又能统一行动。

为了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机,自20世纪90年代日本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危机管理体制。在危机管理中,日本安全保障会议、内阁会议、中央防灾会议制定决策,警察厅、防卫厅、海上保安厅、消防厅等省厅全力配己合。灾害发生时,除了自卫队可以投入救援外,日本各都道府县警察总部都设有大范围紧急救援队,总人数约4000人。日本各市町村都设有消防总部和消防团,灾害紧急消防救援队全国共有2210支,人数约为3.1万人。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国家强制性洪水保险体制的国家。早在1968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国家洪水保险法》,并于次年制定了《国家洪水保险计划》。1973年,美国国会又通过《洪水灾害防御法》,对《国家洪水保险法》进行修改,并把洪水保险计划由自愿改为强制性。

为了便于洪水保险计划的实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还组织绘制了洪水保险图。该保险图把行洪河道划分为行洪区和非行洪区,并规定在行洪区内不准建任何建筑,在非行洪区内可以修建建筑物,但修建前必须购买洪水保险。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美国已经建成较为完善的全国性洪水保险体制。这一由专职机构专项管理、私营保险公司参与、并具有强制性特点的制度,不仅提高了防洪减灾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带来巨大效益。

第四,必须加强全民防灾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救和施救能力。

这次海啸之所以伤亡惨重,与许多居民缺乏对海啸的了解和防灾避险知识有关。我们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高度重视全民防灾减灾指导,在各级学校、村镇、社区,将防灾减灾知识列入教育内容,提高广大群众在发生灾害时的自救和施救能力。在关键时刻,这种能力可能就意味着生命。比如,当海岸或海洋发生较强地震时,根据地震波传播速度比海啸传播较快的特征,就要利用这个时间差,尽量向高处或坚固的建筑物内躲避,这样就能增加生存的机率。再比如,在环太平洋地区的一些国家,定期对沿海居民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在许多海滩上设有海啸警示牌,提醒说:“发现海水急速退潮,就应立即撤离,因为那可能是海啸的先兆”。关键时刻,这个牌子就能救命。

一位中国救援专家说得好:人类也许永远阻挡不了海啸的再次来临。但是,如何让海啸不再变成巨大的灾难,答案就掌握在人类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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