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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公共卫生事件5

2018-06-15 23:30-23:59 责编:母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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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公共事件。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本期带您关注:应对公共卫生事件。

科学、系统、规范地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今天和大家说第5集——处置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起火,共造成5人死亡,6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600多万元,并引发了松花江水质污染,河流污染带长达数百公里对下游地区,特别是哈尔滨市数百万人的生活生产用水安全造成了巨大危害,引起了国内外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5年11月13日13时3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连续发生两次狂烈爆炸并起火,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双苯厂”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4套装置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4600多万元。在灭火过程中,吉林市消防部门出动了近百台消防车,大量的水不间断地喷向起火点和燃烧物,导致现场地面的有毒污水深达二尺余并肆意漫流。在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将灭火过程中使用的灭火剂(含硝基苯)冷却水以及被水冲刷出来的苯排入了松花江。

在爆炸过后的消防灭火过程中,有关部门就已经开始了污染的检测工作。13日15时左右,检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开展现场采样和分析化验工作。最初的大气检测结果表明:大气污染不明显。于是,检测重点转移到了水体。一开始,先测了东10号线,这是石化厂的一条排雨管线,发现苯含量严重超标,同时还夹杂着别的有毒物质。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带有强烈的苦杏气味,苯、苯胺、硝基苯和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苯类物质超标100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