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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留下的教训12

2018-08-14 23:30-23:59 责编:张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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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收听《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是百宁,今天继续和您说安全。

我们都不希望见到事故发生,但如何避免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如何救援应对,那些经验教训尤其值得回顾和反思。今天和大家说第12集——一起索道钢丝绳短裂吊厢坠落事故、北京市海淀区某办事处办公楼上方坍塌事故、山西省娄烦县尖山铁矿特别重大垮塌事故、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垮坝事故。

1999年10月3日10时50分左右,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马岭河峡谷风景区发生一起索道钢丝绳短裂,吊厢坠落事故。此次事故造成14人死亡,22人受伤,是我国客运索道迄今为止所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群死群伤特大伤亡事故。

事后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造成。

①违规设计、安装、使用。该索道违反原劳动部颁布的《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设计图纸未经审查,竣工后未经安全管理审查和验收检验,在未取得《客运架空索道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运营。

②设计严重违反安全规范,在9个方面违反安全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其中《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规定“每台驱动机上配备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两套制动器,两套制动器都能自动动作和可调节,并且彼此独立。其中一个制动器必须直接作用在驱动轮上,作为紧急制动器”,马岭河索道设计、制造未执行以上标准规定,在驱动卷筒上没有装设紧急制动器,运行中唯一制动闸失灵,造成索道失控坠落。

③索道站长、操作司机和管理人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无证上岗;运行混乱,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吊厢严重超载运行。

(本期片花)

北京市海淀区某办公楼工程为原址拆迁重建工程,西侧、北侧为马路,东侧紧邻一栋六层住宅楼和一处自行车棚,南侧槽边围墙外3m为一带地下夹层的变电室。经物探证实东、西、北三面地下皆无管线,而南侧地下管线复杂,且槽边位置遗留一道3.5m高原建筑物地下室混凝土墙体。因此支护设计为基坑东、西、北三面采取土钉支护,南侧采取悬臂桩支护。

本基坑工程整体施工采取由北向南、边挖边支的方式,在灌注桩施工完毕后第二天凌晨,基坑南侧发生整体塌方,原建筑物地下室混凝土墙体及其后土体整体滑移、下沉,随后从破损的墙体边缘不断向外冒水,塌方程度进一步加剧,很整个坑底被水浸泡,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对事故原因展开多方面调查分析结果。

①设计因素

本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为两家独立单位,设计单位受施工单位委托,在未对现场作充分考察的情况下作出方案设计,后查实设计在地面荷载取值时并未考虑原有建筑物地下室混凝土外墙的重量,只按照地表超载值为30kPa计算,而实际中除了配电室的重力作用,原有建筑物地下室混凝土外墙产生的局部超载值高达87.5kPa!如此巨大差异之下,边坡安全稳定系数根本无法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