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空气优良率98.4%

2019-06-05 15: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海口6月5日电(记者王子谦)海南省生态环境厅5日发布《2018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简称《公报》)显示,2018年海南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公报显示,2018年海南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4%,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分别为94.4%、96.6%,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声、土壤、辐射环境总体良好,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

2018年海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80.5%、良级天数比例为17.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1%,无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数。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8、30、17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海南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上升0.1%。

公报介绍,2018年海南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中五指山市、乐东县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018年海南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开展监测的52条主要河流110个断面、23座主要湖库32个点位中,94.6%河流断面、93.8%湖库点位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

2018年海南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近岸海域90个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水质优良率为96.6%。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海南岛东海岸和西沙生态环境监控区生态系统处于健康状态。

2018年,海南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生态环境状况等级为“优”,全省植被覆盖率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系统稳定。

公报称,2018年昌江核电基地周围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海水、土壤、潮间带土、海洋沉积物、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与2017年相比均未见明显变化。

公报介绍,截至2018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海南4个方面56个问题293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基本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要求,2018年底前应完成的188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47项,其余41项整改任务正在加快推进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2358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2295件,完成率97.33%,责令整改1803家单位,立案处罚653家,罚款金额4028.52万元,约谈522人,问责300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9宗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调查问责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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