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文:高危行业所有员工必须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

2019-11-01 20:24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国家应急广播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近日,应急管理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底,要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保证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从业人员的伤害。

安全技能“零基础”的工人占比高

在应急管理部11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司长裴文田表示,高危行业大多是作业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安全风险高,对高技能人员缺乏吸引力。因此,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烟花爆竹等5个行业约1800万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达到34%,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占比约为20%,比全国平均水平低大约10个百分点。

此外,据裴文田介绍,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一大批安全技能“零基础”的进城务工人员“洗脚进城”,成为产业工人,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中占比达到40%左右。

“总而言之,高危行业职工队伍总体文化水平偏低,安全技能‘零基础’的进城务工人员占比高,加上企业安全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成了很多事故的直接肇事者,同时也是伤亡最多的受害者。”因此,裴文田强调,补齐从业人员安全技能短板是必须迈过去的坎,这事关从业者生命安全,事关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关有关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要求所有员工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据裴文田分析,本次出台的《意见》主要解决“培训谁”“谁来培训”和“怎么落实”三个问题。

“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对象是高危行业一线操作人员,我们必须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他们的伤害,保护他们平平安安工作。”因此,裴文田说,对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要求是强制性的,安全培训考试必须人人过关。

为此,《意见》要求,企业要严把新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确保所有在岗员工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重点开展高危企业班组长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确保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要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

安全培训工作可以委托 但责任无法推脱

为何《意见》将高危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主体确定为企业?裴文田解释道:“首先,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受益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培训工作可以委托,但培训到位的责任无法推脱。其次,企业是用人的主体,最清楚需要什么人才、培训什么技能。”

《意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自主培训,要求没有能力的企业委托有能力的单位提供长期、量身定制的培训考核服务;同时积极推动产业和教育融合,通过政策激励,引导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为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服务,并注重发挥网络学习平台作用,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不断降低培训成本。

《意见》还指出,要遴选培育50个以上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50个以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100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

通过资金支持来加大意见实施力度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明确对各类培训的经费补贴支持政策,加大培训考试检查执法力度,努力推动行动计划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人员素质保障。

下一步,国家将如何调动高危行业的企业及员工加强培训,提升安全技能?会上,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表示,此次联合下发的《意见》明确了三个方面资金支持政策。

一是提出要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地方有关部门考虑各地的物价水平和失业保险基金规模的差距,联合制定具体的培训补贴条件和标准。二是要求高危企业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足额安排安全技能培训的资金,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三是要求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未来要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本次《意见》提出来的实施时间是从现在开始到2021年年底,那么2021年年底以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有何计划?

裴文田表示,从长远来讲,主要是要根据高危行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一是构建产业工人队伍培养机制。在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从根本上改变高危行业关键岗位招工机制;推动职业院校设置安全管理相关专业,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多种方式面向高危企业班组长招生。

二是强化产教融合,强化长期培训供给能力建设。提出要支持在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要推动应急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建一批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要探索为每位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

三是夯实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基础。强化专兼职教师培养培训和培训考试标准、教材等基础建设。

责编:张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