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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存在哪些风险?

2019-11-30 11:00-12:00 责编:曹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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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调查,今年11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六大举措,包括每天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不得为未满八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等严格要求,其实之前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各种手段和规定并不少,但是实际效果却跟我们设想有一些差别,其中的痛点究竟在哪?而这次新出台的通知又有什么样的亮点呢?我们一起来听央广记者何圆的报道。

记者:中国青少年协会一项调研发现,近三成学龄前儿童每天使用网络时间超过30分钟,14岁青少年这个比例则达到60%,除了看视频,孩子长时间沉迷网络游戏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北京某小学德育主任何斌深有感触。

很多孩子基本上都是一小时以上,特别是一些班上可能自制力比较差的孩子经常会拖到很晚才开始写作业。

记者:由于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加上网络游戏内容良莠不齐,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影响,2018年我国小学生近视比例已达到45.7%,近视率仍持续走高,全球青少年过度依赖互联网的比例达到6%,我国已经接近10%,著名儿童教育专家孙云晓。

儿童长大的过程是个社会化过程,沉迷于网络游戏变得不能跟别人很好的交流,慢慢淡化了这种需求,社会化程度严重降低了,将来走上社会的时候变成一个不能适应社会的人,是家庭生活,个人生活都不能正常发展。

记者:对于严格控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时段时长,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做了具体规定,法定节假日每日游戏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其他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每天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此前有报道,一个15岁的女生给狼人杀游戏充值六万元引发广泛关注,为防止未成年人在网游中过度消费,通知规范了网游的付费服务,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单次充值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不得超过100元,每月不得超过400元,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威。

司法实践中特别多的这种纠纷,一个小孩不到十岁却充了几十万,这种案子是很难赢的,因为很难去判断到底是不是孩子充的值?没有办法取证,这个直接有个规定,如果这个账号就是孩子的账号,那么就不允许有过分的充值业务。

记者:不管是严控游戏时长还是规范付费标准,准确判断游戏用户是否是未成年人才是前提,早在2007年针对未成年人的防沉迷系统就已经上线,实名制注册是最根本的要求,但在实际中不少未成年人使用家长的手机或微信号注册游戏账号,导致管理难以真正落地,在采访中,这个正蹲在路边打游戏的小男孩用的就是爸爸的手机号。那么有没有更好的识别方法?答案是肯定的,在开始游戏前进行面部识别就可以解决这个难题,对此通知强调所有网游用户均需使用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此外国家新闻出版署正与公安部对接,建设统一的身份识别系统,方便游戏企业准确验证未成年人的身份。

整个互联网平台中建立的这种防沉迷系统,都是跟真实的身份认证是结合起来的,必须要把人,身份,行为做出一定的关系,不然的话随便拿别人手机注册一个账号,后面这一切制度可能就没有办法保障了,所以网络实名制不是注册的时候使用的,而是每一次去玩游戏的时候要建立起人和游戏行为之间的关系。

记者:此外通知还要求网络游戏企业探索适龄提示制度,帮助未成年人家长和老师从题材,内容和玩法上对游戏区分选择,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

我觉得家长很大一部分可以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怎样正确使用?包括我们回到家以后如何合理利用时间?这一块如果家长能做到正确引导,会给孩子更好的一个示范作用。

记者:国家新闻出版署还表示,目前相关方面正抓紧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与修订工作,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要求写入法律法规,为各项具体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同时还将逐步完善和丰富身份识别系统的功能,实现跨平台使用网络游戏时间的数据互通,以掌握每一个未成年人跨平台使用游戏的总时间并予以约束。

网络游戏都应当把它纳入到一种特殊类型去监管,比如说现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是不是把网络游戏也应该纳入到特殊的广告范围呢?是不是网络游戏也应该跟可上瘾性的这样一些烟酒一样,是不是应该不允许代言呢?不允许孩子做广告呢?不允许随便的网络弹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