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服务行业企业复工复业 需具备相关防疫条件

2020-02-20 16:46 来源:央视新闻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发布公告,科学有序推动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即日(2月20日)起,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交通物流、金融保险、粮食收储;美发店(不包括美容美体)、打字复印图文社、洗车行、洗衣店、照相馆、鲜花店、五金水暖店;工程监理、评估认证类企业;会计(审计、税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家政服务中心和房屋中介等非聚集性且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中介工商业户有序恢复经营。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要求所有拟复工复业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需具备相关防疫条件,例如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备齐疫情防控物资、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等,并督促职工参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执行手卫生措施,做好个人防护;银行等窗口服务单位要加强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和秩序管理,提倡预约办事服务、优先使用线上金融服务和非接触式办理业务,防止扎堆办事;企业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要采取分餐制,错峰、间隔、分散用餐。

另外,政府要求美发店行业复工复业必须加强内部人员管控,从业人员必须身体状况良好,配戴口罩、穿工作服上岗,严格执行手卫生措施。实行顾客预约理发,不得形成人员聚集。对预约理发的顾客询问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不予提供理发服务,并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或当地疾控部门。

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防疫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措施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对不满足复工复业防疫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对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复工复业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指挥部责成有关机关依照规定严肃查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王跃军 于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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