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洪水灾害应急响应从Ⅲ级提升到Ⅱ级

2020-09-10 06:42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9月9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防指办公室获悉,经气象、水文等市防指相关部门科学会商研判,牡丹江干流将发生超过20年一遇洪水,依据《牡丹江市洪水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牡丹江市洪水灾害应急响应从Ⅲ级提升到Ⅱ级。

牡丹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

海林市、镜管委、宁安市、西安区、东安区、阳明区、爱民区、林口县要相应启动不低于牡丹江市级别应急响应,并落实有关工作,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立即开展有关工作。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江河科学防汛,准确做好气象和水文预报,根据降雨和上游洪峰流量,及时进行水库调洪调度、做好江河防汛和群众转移,沿江村屯现在开始24小时有人在江边值守,达到预警水位立即转移。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度汛,掌握水库动态蓄水、用水情况,加强水库汛期防洪调度,严格执行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不得擅自在汛限水位以上蓄水,已超过汛限水位水库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下泄方案,尽快将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重点关注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把突发山洪泥石流灾害作为防范的重中之重,维护好监测预警设备,细化预案,对易受山洪、洪泛、泥石流威胁的村屯,必须把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遇到险情,迅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避免人员伤亡。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预防城市内涝,由于主要江河可能发生较高标准洪水导致外江水位过高,势必关闭城市排水涵闸,利用现有泵站进行强排,如遇强降雨极易产生城市内涝,发生严重内涝时,各有关部门、各城区及各有关行业,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各自工作;加强景区防汛,景区管理单位要编制防汛应急预案,做到预案启动条件、景区关闭条件、转移路线、指挥体系、任务责任“五个明确”,加强与气象、水文及防汛指挥部门联系。

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要妥善转移安置群众,坚持精准测报、有序应对、科学转移,加强上下游异地会商,第一时间预警,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避灾安全就便原则迅速转移安置好群众;严守组织纪律,在汛情紧急关头,要顾全大局,服从指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消息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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