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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北京特大暴雨”三周年 如何平安度过汛期

2015-07-21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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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奇:好,北京时间来到了11点49分,接下来要进一路连线,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则热点消息。那么今天上午呢,交通运输部是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稿是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了,具体的情况,马上来连线正在现场的记者李琦(音)。李琦,上午好。

李琦:上午好,修奇。

修奇:相信大家也是非常关注,就是这一次这个管理条例对收费公路的期限都作出了哪些调整呢?给大家介绍一下。

李琦:嗯,好的。今天上午呢,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也就是后面我简称条例的一个修订稿。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的副司长魏东介绍呢,修订稿确立了收费与收税长期并行的两个公路体系发展的模式,那用一句话来说呢,就是未来的高速公路,也就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这个收费公路将是长期这样一个收费的一个模式。而这个,占到这个我们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普通公路,未来呢是一个主体体现基础性,均等化的这个普遍的这个服务呢,未来呢将是普遍采取这个征税的方式,也就是实现全国的一个通达。

那我们来向大家普及一下,目前这个征税的方式,主要有这个购车时的车购税,还有成品油的这个消费税,而这些税呢并不是都用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养护,那未来呢普通的公路将由这些由交税为主体来这个,成为这个公路的一个发展的模式。而高速公路呢,还有就是我们大家会在这个,所向大家所征收的这个高速公路的这个通行费这样的一种,会增加了这样的一种形式。

那么此次的这个《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收费公路实行规范的这样一个预算管理,除收费公路的权益之外,所有的收费公路的资产均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同时呢在这个条例当中也是提高了收费公路设置的一个门槛,并对收费期限作出了一个调整。

据了解呢,目前这个条例的修订稿已经广泛征求了国务院和相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收费公路运营单位的一个意见,目前呢已经向社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在交通运输部的网站上,大家可以公开的来发表自己的一个意见。

除此之外呢,我再向大家来特别地来作出一个调整的一个解释,目前呢关于收费公路,有关于高速公路的一个收费,政府在收费公路的实行统借统还不受这个偿债期限的一个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来实际偿还债期为准。就是说目前为止,也就是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现行的一个条例呢,对于这个收费公路的这个收费期限最长呢,是不超过,目前来看是不超过20年。而目前呢,由于这个新条例的调整,最长的收费期限呢是不得超过30年,而对于一些中西部特定的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呢,还将会延长。

再来呢,看一下这个收费公路的这个四项原则,根据条例呢,在这个基本的政策上也是发生了一个基本的变化。基本上用四个四项原则来总结呢,就是用路者付费,政府性的债务风险可控,还有就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再加上政府的一个监管,这四项原则来执行这个收费公路管理的条例。

那么作为这个用路者付费呢,也是一个差别化的负担,兼顾和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一个权益,如果你不想交这个过路费的话,那你可以选择这个基础性的这个97%左右的这个普通公路,然后体现一个基础性、均等化的一个普遍的服务。采取向这个车户普遍征税的方式,实现全国范围的一个通达,而这个占全国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一个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这个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以自由选择高效率,高水平的一个通行服务。所有的收费公路的投资债务,通行费收支等信息的这个,都会在这个网站上进行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一个,公众的一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