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开出首批罚单 总额886万元

2015-11-06 09:54 来源:工人日报

  贵阳市11月4日对10个区(县、市)开出环境空气质量罚单,总金额达886万元,修文县则因超额完成目标获奖79万元。这是自7月《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实施以来,贵阳开出的首笔奖惩单。
  据介绍,《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暨奖惩办法(试行)》试行一年,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进行环境空气质量季度奖惩。
  《工人日报》记者从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获悉,贵阳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对各区、市、县和经开区今年第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PM2.5季度削减10%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算。根据核算结果,领导小组首次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区、市、县和经开区开出罚单,罚款金额总计886万元。其中,花溪区因考核指标不降反升被罚318万元,成为罚款最多的区县。
  “建立奖惩机制,目的是给当前环保部门使用的‘约谈’手段进行一个更加完善的补充。”贵阳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洋告诉记者,环境空气质量季度奖惩,主要考核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和PM2.5三项指标削减情况,考核权重分别为60%、20%和20%。考核结果将同时纳入年度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和年终对各区(市、县)政府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目标责任制与首末位排名的考核。奖惩情况实行季度公布,年度统一结算。
  据了解,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了专项资金账户用于收发奖惩资金,年底结算时,将会登报通报,受罚区(县、市)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罚款汇入账户;逾期不交则将在次年财政预算中直接扣除,并将面临额外罚款。地方政府收到的奖金也将完全用于当地环保事业,“比如增设监测站、开展相关环保公益活动等”。
  今年以来,多地频频上演环保部门约谈地方政府一幕。有环保专家指出,约谈作为非法律规定的手段,属于“动口”,一旦公众对约谈关注度降低,其效果和作用可能会递减,“真正把环保问责机制落到实处,还需要‘动手’,该罚就罚,该免就免。”
  对此,贵州省今年4月出台了《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区、县、市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具体问责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 (记者李丰)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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