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提出五年内有效改善大气质量 PM2.5降15%

2015-12-03 10:38 来源:北京日报


  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
  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作为节约资源重要举措之一的垃圾分类,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难啃的“硬骨头”。
  《意见》提出,未来5年将进一步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构建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努力使各类废物“能分类、收得全、可再生、全处置”。在此基础上,须探索推进生活垃圾计量收费,加快布局覆盖全市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置体系,加快建设焚烧等资源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实现“零增长”,垃圾焚烧比例达到70%,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同时,北京市还将通过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充分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推动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全面建设再生资源智能化回收体系。
  提升绿化美化品质
  各类绿道实现城乡全覆盖
  “河水潺潺,绿荫成林”的生活环境是每一个城市人心之所向。《意见》明确提出,将在平原地区建设一批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打造主要铁路干线和重要道路两侧绿色景观廊道,创新推动一道、二道绿隔建设,建成集中连片、互联互通的环城公园环,在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四条重要水系两侧,因地制宜加宽加厚绿化带,形成连通区域、林水相依的生态廊道。
  同时,北京市还将不断加快推进湿地恢复建设,扩展城市湿地系统,恢复和新建湿地1.5万公顷,完成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10万亩,实施宜林荒山绿化20万亩。《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城市绿地2300公顷,建成各类绿道1000公里以上,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绿道体系。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领导任内环境破坏终身追责
  为从根本上杜绝打着生态文明旗号而建设的“形象工程”,《意见》还将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责任制,探索对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对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进行问题追溯,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路径,就是必须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要研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方法,逐步开展价值评估计算。同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研究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方法,推行第三方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探索环境仲裁制度,规范赔偿资金使用。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合作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吴迪 徐静芸)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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