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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建议尽早按需接种疫苗

2016-04-13 11:00-12:00 责编:母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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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家事终于上升成了国事,这是一个好的趋势。但是我们还要看到在实际的情况当中,这个受迫害的一方,或者是遭受家暴的一方,大多数都是沉默的,你很难让他们站出来检举自己的亲人。因为中国有句话说家事嘛,清官难断家务事,另外就是家丑不可外扬,希望这样的一个观念能够有彻底的改变,大多数的人都能够站起来维护自己正当的法律的权益。另外还有就是刚才黄尔梅介绍到的孩子在家庭当中遭受家庭暴力,这还是一个根深蒂固的中国人的想法,就是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但是刚才片子当中也提到了,动机并不影响结果,只能影响到情节的轻重。我们也希望今后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当然那个教育是加引号的,如果说您想动粗的话,还是想想法律能够带来的相关后果。

主持人:来自徐佳莹《辣椒》,11点47分,关注一下路面上的通行情况。新增的堵点,史各庄路现在东向西,机场第二高速到平房桥1.7公里拥堵,平均时速低于12公里。通惠河北路现在西向东,从广渠门桥到四惠桥2.7公里排队,平均时速低于17公里。来看一下北五环,现在西向东,从功德寺桥到五元桥,6.8公里拥堵,平均时速低于21公里。广安路东向西,六里桥到岳各庄桥1.2公里排队,平均时速低于10公里。最后来看西二环,现在南向北,从菜户营桥到西直门北大街有5.7公里拥堵,平均时速低于19公里。

主持人: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热议,这两天湖南衡阳市衡东县儿童血铅超标诉讼案二审宣判了,该案原告血铅儿童的家长索赔206万,而法院最终判决赔偿2.6万。这一纸判决书也是引发了公众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关注,同时也让备受关注的衡阳儿童血铅超标案重回了舆论的视野,我们再来梳理一下这起案件,是发生在2014年的4月,经过媒体的曝光,衡东县大浦一位化工企业违法排污导致当地儿童集体血铅超标,那么在事发之后,当地的环保局三名官员被停职,涉污企业相关负责人被警方控制。在2015年的3月,集体环境诉讼案湖南衡阳易某某等53人诉衡阳美仑化工污染儿童血铅超标案,获得了衡东县人民法院的立案,然而这条司法维权之路却并不平坦,详细的情况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姜文靖的报道。

记者:2015年3月13号,集体环境诉讼案湖南衡阳易某某等53人诉衡阳美仑化工环境污染儿童血铅超标案,获得衡东县人民法院立案。该案代理律师戴仁辉介绍,最初300名儿童的家长中有51人向违法排污企业美仑化工提出赔偿诉求,加上两名铬超标的成年人,共要求美仑化工赔偿治疗费用、营养干预费用、精神损失费约800万元,然而至一审开庭时,近40名原告撤诉,剩余13名原告将索赔请求变更为206万多元,根据衡东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13名原告中只有血铅含量超过每升250毫克,也就是中度铅中毒标准的2人获得赔偿,其中判定原告易某某14068元,原告黄某某获赔12304元,获赔金额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陪护、伙食补助、护理费等等,同时法院宣判其余11名原告血铅含量虽然超标,但未达到中毒程度,其诉求未获支持。原告诉求中的后续医疗费用和健康危害费,法院亦不予支持。一审判决之后,13名原告向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同时,美仑化工也提起上诉,请求驳回13名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衡阳市中级法院于2015年10月10日受理该案,并最终宣布维持一审判决。北京大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潘小川教授为此案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显示,铅是一种多亲和性毒物,毒性持久,不易被人体排出,铅中毒主要影响到儿童的智力法院及生长发育,且造成终生影响,即便血铅水平下降,并不能使已经受损的神经细胞发育,恢复到原先正常水平,该案代理律师戴仁辉认为,法院作出的一二审判决,从医学和科学的角度并不能体现出血铅儿童受到的损害,没有真正保护作为污染受害者的弱者。由于目前国内没有技术量化血铅儿童的损害程度,也不能进行司法鉴定,让本案难以取得更加有利的证据,以获得更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