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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灰色产业链曝光

2019-09-17 11:00-12:00 责编:曹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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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感性观察,理性分析,半点过后欢迎回来,这里依然是修奇陪伴各位的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交通广播,节目之外想了解更多的应急新闻和应急知识,也欢迎随时关注国家应急广播的微博,微信,客户端,好了话不多说,马上进入咱们今天下半程的节目。

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调查,此前我们的节目也关注过网络职业打假灰色产业链,一些QQ群成为职业打假人的集中输出地,进群之后交纳30块钱就可以获得网络打假的全套教程,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打假者的目光并没有聚焦在假冒伪劣产品上,而是专盯商品的宣传瑕疵,进而向商家来进行索取赔偿,达到牟利的目的。现在记者再次去QQ上搜索职业打假等关键词已经没有了相关群聊的身影,但是大家对于职业打假人的相关讨论却热度不减,有人认为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商品存在问题才会被打假人给盯上,职业打假人的存在能在一定程度上净化市场环境,也有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打假手段有敲诈勒索之嫌,会扰乱市场秩序,那么职业打假人究竟是啄木鸟还是蛀虫呢?我们来听央广记者谭震,周一凡的报道。

记者:多位电商商家告诉记者,职业打假人并不是为了督促卖家改进,索要钱财才是唯一目的,浙江的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开了一家女装店,这几年在页面广告的描述上他越来越谨慎了,几年前自己的团队就因为没有注意规避新广告法中的极限词遭到索赔。

刘先生:极限词就是最的那个问题了,最漂亮这些不能用的当时,我们是卖女装的,这裙子穿起来最美,投诉了,然后协商,好像是赔了几百块钱。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做进口商品生意的李先生说,他就曾被索赔过几千元钱,而被职业打假人盯上的原因是一件商品的中文标签存在问题。

李先生:拿东西过来直接找你,就是给你说要多少多少钱?他们也不会要特别大的金额,说几万或者是十几万,他们也不会要特别少,大概也就几千块钱,你要不给就跟你打官司。

记者:与商家不同,很多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商品存在问题才会被打假人盯上,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

消费者1:我觉得打假人的存在是应该有的,因为很多群众他并不是能分辨出真伪的,很多群众都不是很了解,要是有非常了解这方面的职业打假人存在,其实对民众是很好的。

消费者2:主要现在造假的人太多了,所以说有这种打假人来帮助老百姓维护权益挺好的。

消费者3:对于消费者来讲有好处呀,可以警告他提前收掉。

记者:司法系统对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是否可以支持惩罚性赔偿也有很多争议,针对同一案件,一审二审法院也经常做出不同的裁判,今年上半年青岛市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曾引发关注,韩某在明知青岛一家超市销售的进口红葡萄酒包装不符合国标的情况下购买了两万多元的红酒,之后韩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十倍货款的索赔,一审法院认为韩某是职业打假人,不属于消费者,超市不应赔付惩罚性赔偿金,而青岛市中院则终审判决超市向韩某支付十倍赔偿金,青岛中院法官刘志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合法的职业打假应该被支持。

青岛中院法官(刘志春):打假对这个净化市场,对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那么同时我们要看到在职业打假中会存在一些单纯为了谋取利益,用违法手段去打假这些情况,那我们就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惩治和限制。

记者: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则认为职业打假者并不是消费者,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都规定的是消费者消费关系,那么如果说他是以索赔为目的的,那么法律上肯定就不适用消法和食品安全法,你要认定他不是为生活需要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不是普通的消费者,而是职业的索赔者,就不能适用消法,就不能够有三倍赔偿,它可能很难适用食品安全法的十倍赔偿。

记者:邱宝昌呼吁最高法应该加强案例指导,统一此类案件裁判尺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在今年6月份也召集了一个座谈会,大家各抒己见,有不同的观点和认识,需要一个统一认识,打假对社会有没有好处?对规范经营有没有好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有什么好处?对我们的依法经营有没有好处?这个肯定在司法实践当中需要进一步的去认定,要征求广泛的意见,我认为这样可能会更好一些,就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统一的裁判尺度。

主持人:大量的职业打假者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或者说是用各种各样的套路,要么在收货之后申请退款但是不退货,非法占有商家的货物,要么像刚才片子当中说到的以举报,投诉,起诉等等各种各样的手段要求商家高价赔偿,更加恶劣的行为还有,很多打假者会串联在一起,一旦这个商家拒绝赔偿,往往他们的威胁会一哄而上,迫使你来就范,那这样的职业打假已经形同敲诈勒索,并不足取,可以想见以互联网的发展和扩张的速度,众多的职业打假人奔波于市场之中,那么由此产生的社会成本自然是不可低估的,这一群体获利越丰厚,那么则给生产经营的领域带来的困扰越多,不仅如此,鉴于打假不可能全部自行协商,而必然会求助于相关的监管裁决部门,那么无论是举报还是后续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纪检监察等等,巨大的职业打假必然会占据大量的执法资源,有数据显示一些地方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一年有一半的精力都是用来处理职业索赔投诉,那么职业索赔所耗费的资源是一般正常投诉的四倍到五倍。

因此可以说并不是所有打假行为都是正义的,那么一方面对于那些随便找一些商品瑕疵就要索赔的碰瓷者必须得用法律手段加以严裁,杜绝那些食利者的侥幸之心,在这个问题上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且要依法打击已打假为名进行的敲诈勒索行为,而近年来多地的警方也以扫黑除恶为名,重拳打击职业索赔犯罪团伙,捣毁了多个黑恶团伙,另一方面对于市场上屡禁不绝的假冒伪劣产品监管部门也该有更多的作为,不仅要真正的实施源头管理,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咱们也得采取各种手段切实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职业打假人的风生水起与一般消费者的维权艰难其实是一体两面,打假成为一个可以迅速批量复制的产业,固然和一部分人牟利的思想是有关系的,但是也在整体上和消费者面临的维权困境有关,也就是说咱们有礼有节的好好说话,远不如把事情闹大了更好收场,这也是舆论每每因为职业打假而吵反的根源所在,一个健康的市场必然是一个有着各种规范制度的市场,恶意索赔当然要打击,而有意制假售假的行为咱们更应该严厉的惩处,不断的释放消费者潜在的消费需求,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关键就在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里是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有关职业打假的话题咱们今天就聊到这,在歌曲过后进入我们今天的第一现场,来说说怎么样才能让信用体系参与交通发展?让那些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待会我们来详细聊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