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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妇女儿童行为将追究刑责

2015-09-28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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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打拐志愿者仔仔向记者反映,在网上一个名位有缘宝宝的QQ群,许多人在群里进行买卖儿童的交易,仔仔联系上了一位名叫小红的网友,她声称要卖自己即将出生的宝宝,为了劝说小红放弃卖孩子的想法,仔仔和她约定在杭州某小区里见面。11月8号一位怀孕的20多岁女子出现在了约定地点。

仔仔:这个消息你不知道是吧。

小红:知道我不来了。

记者:小红说她今年25岁,预产期是11月23号,至于卖孩子的原因,小红表示因为孩子的父亲有家庭,现在又不肯离婚和她在一起。

小红:一共就给我打了5000、6000的,我就这么带着小孩过吗。

记者:小红为自己的孩子标价6万,她表示目前已经有好多人和她联系过了,从小红轻松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出卖亲生孩子是犯罪,了解情况之后仔仔决定劝她卖孩子的想法。

仔仔:我觉得孩子生下来之后你应该让他负责。

小红:怎么负责呢。

仔仔:因为毕竟感情在这儿。

小红:他巴不得这孩子不是我的,就不承认。

记者:最终小红没有放弃卖孩子的念头,她表示还会联系别的买家,小红急于卖掉自己尚未出生的孩子,而曾经卖掉孩子的冯某,也并不珍惜与亲生儿子重逢的机会。

冯某:我现在先咨询你们一下,就是说这个小孩送到我身边了,然后我可不可以再给他现在的爸爸、妈妈带啊。

嘉宾:亲自亲卖这种情况,其实对这个孩子解救来也是一个很矛盾,为什么呢,因为本身按我们的法律我是不需要去解救,另外一种处于孩子本身来考虑的话,其实这个对孩子本身也是一种伤害。

记者:由于孩子现在的养父母都有违法行为,因此肯定不负责领养条件,而一旦生身父母不要被解救回来的孩子,警方就只能把他们送到福利院。

曲新九:那孩子一直哭,包括他们有些是爷爷、奶奶带的也一直哭,我们也都是有孩子的人,完全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是生生的我们要把他隔开来。

记者:被解救的5个孩子都被安置在长汀县福利院,这些孩子都面临着养父母继续养,而亲生父母不愿意要的局面,那么这些孩子到底应该去哪儿呢。

曲新九:大原则是不适合让买儿童的家庭继续来养这个小孩的,但是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比如说一些偏远的地方,比如说县级城市,儿童福利也不发达,所以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人们进一步去解决,其实这是一个让人相当困惑的问题。

记者:曲新九(音)表示,近几年由于社会的高度关注,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拐卖儿童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拐卖儿童的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但是亲自亲卖案件却明显增加。

曲新九:那么以前像卖亲生孩子也有,但相对比较少,但是这些年来,因为卖亲生孩子的人,父母他往往是不在乎,更不会去报案,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犯罪行为,所以这样以来就成了一半地下状态,公安机关往往不太容易去发现。

修奇:张老师你看,刚才在这个案例当中,亲自亲卖的卖方基本上两个现象,第一个就是比方说婚外产子或者说未婚先孕,他觉得不想养这个孩子。另外一部分可能有一些人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他觉得我生的孩子我就有权利来进行处置,我不管是送人还是以礼金的形式把他买卖,我觉得没有问题,那像这样的一种现象,咱们国家的法律有没有机制来规避这样的交易,比方说对这样的孩子如果说父母放弃他的抚养权的话,应该去哪里。

张永江:其实我觉得,因为很多西方国家,他是叫国家亲权,也就是国家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因为我们国家不是,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孩子是要去卖这个孩子,还是遗弃这个孩子,或者说他去送给别人,这是他自己的处分权利,之所以说他是一种,我认为他不是一个拐卖行为,更多的应该是遗弃的一种,只不过以前的遗弃就说我给你丢到了福利院门口,或者是丢掉马路边了,但是他就是说我不仅要丢掉你,我还要从你身上再捞一笔钱,那这跟本身这个人的道德水平或者跟他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关系,但也从另外一个层面上就说明,我们对于孩子的这种福利保障制度是不够的。

那比如说像这样的人,就是未婚先孕或者是本身有这样的遗弃的想法的人,如果我们的福利制度够,就是对孩子的这福利保障是足够的话,我相信这些父母可能会更多的把这个孩子送到福利院去,然后走正规的收养的流程和手续,包括案例里面也提到,就是收买的一方其实是非常想要这个孩子的,他们本身可能是因为不孕或者不育的方式没有孩子,但是本身是爱孩子的,很多福利院收养来的孩子都是有一些先天性的残疾的,所以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去得到一些健康的小孩,所以我会觉得,我们的福利院或者是我们的儿童的福利制度上,应该在这块去加大他的力度,而不是应该把这块工作去扔给公安机关去做一个打击工作,这个是打不了的。

因为这个交易的隐蔽性,包括他对于社会这种危害性,我们觉得从法律上面讲,是比那种拐卖的危害性要弱的,因为他自己去处分这个事情,只能是跟他自己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有关的,他不侵害其他人的,所以说不像那种拐卖我是直接迫害一个家庭,然后我是直接毁了一代人等等,但对于这样的人,好象在好早以前的时候,也有这样的,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别人,自己养不了了,然后他送给别人,别人就给予一定的礼金的方式,那按今天的法律全部都是属于叫拐卖,但是我觉得这块应该更多的是归到社会福利的保障,儿童权利的表彰上面。

修奇:你刚才也提到了一些福利机构需要承担起自己的那份责任,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公安机关,当我们关注到在这个案例,其实提供这个线索的人,他本身是一个打拐的志愿者,特别想问一下你,在全国像这样的志愿者有多少,他们的生存现状是什么样子的。

张永江:打拐志愿者我知道的一些,就像微博打拐当中会有很多的志愿者,还有像“宝贝回家”也有很多的志愿者,另外这个志愿者当中又有相当一批的人是因为自己丢了孩子的,然后他们尽而影响自己身边的人成为打拐的志愿者,但这些志愿者本身的发心或者他们的意愿是打击那种对社会危害性非常大的那种人贩子,他们在时间过程当中,也会发现类似这样的一些情况。

另外就是说打拐志愿者的生存环境,他们本身不是专职人员,所以他们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工作,所以这块他们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状况的话,其实我们没有做过很深入的调查,那我觉得这块的工作应该更多的会要给到社工,因为中国的社工要到2020年建成全国人口10%的这样一个社工群体,因为国家也越来越发现,社会问题其实真的不是我们通过一纸法律或者是一纸政策能够解决的掉的,他需要很多很多基层的人不断的去叫教育也好,去做一些实际性的工作也好,他才能够有所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