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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11月3日

2015-11-03 11:00-12:00 责编: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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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对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被告:有,那个三个人,它说的是五个人。

甲:起诉指控是你组织五个人非法卖血?

被告:对。

甲:实际上你?

被告:我只有带了三个人。

甲:只带了三个人?

被告:对。

记者:公诉人出示被告人的公诉和辩解来说明被告人为什么组织他人卖血。

公诉人:2015年的6月9日,其朋友给他本人打电话说称需要3个人献血,其中一个人备用。然后呢,被告人于当天上午9点,找了4个人愿意……找了4个愿意献血的人,带着这些人到安贞医院门口,找到了这个联系人,随后便带四个人去安贞医院填写互助单,然后带着这些人去血液中心献血。其带的这个四个人中,有三个人成功献血,有一个人检查不合格没有献成。在刚献完血之后准备离开时,其被警察抓获。

记者: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显示,有的被组织者是通过微信与被告人联系的。

公诉人:其称在手机里面有一个QQ群,里面经常发一些有偿献血的信息,于是呢,与这个其中的电话联系,并约好在案发时间在红十字血液中心见面。

记者:还有的卖血者是看到了广告或者在路边遇到被告人,就答应出卖血液。

公诉人:路边看见了献血的广告,上面写着有偿鲜血400cc是500元,然后呢,打这个广告上的电话联系,是一名男子接的电话,约好当天上午在红十字血液中心见面。

记者: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说。

公诉人:被告人实施了违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擅自组织5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已达到非法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最低标准,在客体上,被告人的行为破坏了国家对血液采集供应的管理秩序。综上,被告人非法组织卖血5人的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非法组织卖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公诉机关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