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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关注禁毒形势

2016-06-26 11:00-12:00 责编:王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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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轶凡:这个咱不能说是监控,按照这个禁毒法,就是2008年全国颁布的《禁毒法》而言,这个吸毒人员一方面他确实是违法人员,因为他毕竟违反了相关法律,那么另外一方面我们也把他当做病人,受害人来进行看待,所以除了对于他的法律上的惩治以外,那么对于他的矫治、帮教、社会关心这也是配套下来的。可以简单跟您介绍一下,就是说首先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是一个什么概念,并不是说,你说我吸毒被警察查获了,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或者什么什么情况,那你现在吸毒人员了怎么怎么样,在法律上并不是这么一个概念。我们首先来讲公安部和国家卫计委,有一个法律上明确的规定,就是关于吸毒成瘾认定的标准,这是国家法律,符合以下多少多少种条件,因为这个不在咱们节目里叙说非常专业的东西,就是你够了这个条件的话,那么才认定你成瘾或严重成瘾,然后后面才有相应的法律手段和措施,来予以跟进。举一个咱们北京来日常工作当中的例子来说吧,稀释合成类毒品的,也就是所谓冰毒、麻古、氯胺酮,那么这些人我们在第一次抓获的时候,判定他确实是主观注意,所有证据全都充分,那么好,你将面临一个什么样的处置的呢?行政拘留,单处并处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说后面并不是说你就是没有事了,说拘留完了十天、十五天这个都有可能。这个处置完了之后,你的信息被录入到我们吸毒人员的系统当中,从此之后有一个非常非常严重的代价,三年以内你的这个相关信息会在住宿、交通、相应的公安管理的和治安的管理的所有的系统当中,你会有吸毒人员的标识。

主持人:明白,受到一定的限制,就好像这个信用的体系,个人征信受到影响一样。

李轶凡:差不多。然后在这种情况下,三年之内有的时候,就是比如说你去住店,那么当地的公安机关看到你这个标识之后,可能会对你进行临检,这是完全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就是咱们戒毒管理条例的,这也是法律规定。三年之内如果你不幸,没忍住,你又沾上毒品了,并且报警,人家在警示当中,警察来对你进行临时检查,你也被查到了,那好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了,什么情况下?这个措施就要更强烈一些了,会对你采取社区戒毒。

主持人:这个跟送到戒毒所还不太一样。

李轶凡:不太一样,因为你这个还没到那么严重成瘾的地步,尤其是在于,我刚才特别指说合成类毒品,那个社区戒毒是一个什么概念呢,主责机关是街道,乡镇、街道。那么公安机关是在这里也会承担他相应的义务,街道会有专门的禁毒工作的领导小组,会跟你签一份社区戒毒的协议,这个协议也是根据咱们法律严格进行制定的,其中有些条款比如说你不能在不经报告的情况下离开这个城市,然后还有些条款,比如说你规定的一定时间,每隔多长时间,你得指定得到那,到公安机关或者是街道办案处你得去接受尿检,然后后面还有一系列帮扶的措施,领导小组的社工,会定期的对你进行家访,看你有没有什么就业的需求,什么技能的培训,然后在心理的辅导等等一系列的东西,得签这个协议,三年,一样也是三年,三年之内你不能违反这个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