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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应该如何来防护

2016-07-26 11:00-12:00 责编:曹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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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地对《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标准不一,我们看到有失公平,当然更会损害法规的权威性。对此,到底该怎么来规范呢?特别是如果遭遇因第三人责任导致的工伤,职工又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来听记者的报道。

记者: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明确,由第三人造成的工伤,受害人既有权申请申请人身损害赔偿,也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当时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赵大光)对此进行了解释。

赵大光:既没有接受单方赔偿的这么一个意见,也没有接受两个渠道并行的这个意见。实际上是有条件地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同时寻求民事侵权责任的赔偿。

记者:杨保全律师介绍说,在肯定受工伤职工有两种救济途径的同时,《规定》明确,医疗费用等是不能享受“双赔”的。

杨保全:医疗费用,包括一些可以报销的器具费用它是属于可以报销的,就一般来说不能“双赔”了,相当于你不能是因为看了一个病,在医药费上得到两份赔偿。“双赔”项目我们还是要了解两个不同案由和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别得到的赔偿项目。

记者:杨律师还提醒,如果出现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工伤,在申请工伤赔偿待遇时,如果遇到社保部门推诿,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无论是人身损害赔偿还是工伤认定,还要注意时间上的要求。

杨保全:一方面一定跟单位来协调,让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因为各种理由不申请,务必要在一年内自己去劳动行政部门去做申请。对于第三人的侵权,在一年之内要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没有向任何人主张,超过一年这个法院就不再受理了,他就很难得到第三方的赔偿了。

主持人:北京时间来到11点59分,以上就是今天修奇在国家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为您预备的全部新闻内容了,感谢各位一个小时的陪伴,明天上午的11点钟,修奇依然在这里为大家服务,咱们老时间、老地方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