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 > 应急广播

环卫工遭恙虫叮咬身亡

2016-12-02 23:30-23:59 责编:王仁宏

00:00 00:00

女子从事环卫作业,被恙虫叮咬致死,面对公司帮女子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恙虫到底是什么,如何避免伤害。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和您一起关注——环卫工遭恙虫叮咬身亡。

简女士是佛山一家物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一名员工,平时从事绿化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生活还算平静,但没有人想到,这样普通的工作,竟然突然遭遇横祸,让她失去了生命。

2016年5月29日,很平凡的一天,简女士还想往常一样工作,一样下班,似乎一切都很正常。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她发现自己被什么咬了一下,后来发现,这就是恙虫,被恙虫叮咬之后,她觉得不太舒服,后来就被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个虫子竟然夺走了她的生命。2016年6月6日,简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从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显示:死亡原因为重症恙虫病。住院期间,简女士实际支出医疗费用共67357。6元。

一个虫子如何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如何预防,如何处置,和单位又该如何划分责任?今天的《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我们和您一起关注——环卫工遭恙虫叮咬身亡。

女子从事环卫作业,被恙虫叮咬致死,面对公司帮女子购买的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却拒绝赔付。近日,佛山禅城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保险公司应赔付25。4万元。

简女士是某物业投资管理公司的一名员工,平时从事绿化工作。5月29日,简女士被恙虫叮咬到医院进行治疗。6月6日,经抢救无效死亡。从医院出具的《死亡记录》显示:死亡原因为重症恙虫病。住院期间,简女士实际支出医疗费用共67357。6元。

此前,简女士所在的公司在某保险公司为简女士购买了3项保险:保额为20万元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5万元的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补贴标准50元/日的意外伤害住院补贴团体医疗保险,保险期限自2016年2月4日0时起至2017年2月3日24时。

根据保险协议,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本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简女士死亡后,2016年6月17日,其丈夫冯先生及子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简女士患重症恙虫病死亡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作出了拒赔处理。对此,冯先生及其子女将该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

庭上,原告诉称,简女士被恙螨叮咬是一件意外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事件,简女士的死亡系受到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保险公司应立即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向原告承担理赔责任。

而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简女士是因急性传染病恙虫病导致的身故,死亡原因 “感染性休克”,属于因疾病导致身故,并非因为意外导致身故,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所以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赔付责任。

对此,禅城法院做出了判决,认为这起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是,被保险人患恙虫病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应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保险人简女士死亡前从事绿化工作,工作环境的确存在恙螨的可能。保险公司提供的医学资料及医院的病历可以看出,恙虫病的潜伏期为4-21天,一般为10-14天,起病急。由此可以认定,简女士是在保险合同期间内感染恙虫病的。根据医学理论,恙虫病的传播媒介为恙螨。如果不被恙螨叮咬,其人体本身不会患恙虫病。因此,简女士的死亡是被恙螨叮咬所引起的,这是属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该事件直接致使她感染了恙虫病而死亡。

被保险人死于意外伤害事故,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并且被保险人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此事故而身故,所以,保险人理应按保险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20万元。加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5万元、住院补贴保险金400元。禅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向原告支付保险赔偿款共计25。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