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 > 应急广播

温岭“7•4”房屋倒塌事故救援纪实

2017-02-26 23:00-24:00 责编:王吉华

00:00 00:00

 

做好监护工作、确认诊疗方案、敲定监护重点……连续17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让身体还未完全复原的王妙淑晕倒在了监护室。2015年7月4日晚上,温岭无数医护人员彻夜未眠。

事故发生后,温岭市调集全市20辆救护车,组织80多名医护人员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落实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等五家市级骨干医院力量,开通绿色通道,对现场救出人员,全部送往医院观察或救治。

“在接到120报警后,医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紧急召集各科室医护人员参与抢救。”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助理郑志坚介绍说,当天21时,台州市恩泽医院的九位专家赶到医院参与抢救;第二天凌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两位专家也赶到医院,三家医院组成20多人的专家团,对所有伤者进行会诊。位于大溪镇的温岭市东方医院,是距离事发现场最近的一家医院,这里总共收治了17个伤员。

车间主任杨仲坤受伤较轻,就被收治在东方医院。他在逃生的过程中,发现有几名工友被埋在废墟里无法动弹,顾不上自己满头的血,上前用手将工友身上的砖石搬走。

“跟我干活的都是我的兄弟姐妹,我怎么可以丢下他们。”杨仲坤在帮助三名工友脱困后,被救援人员送往医院,初步诊断为头面部挫裂伤,缝了好几针。

“不断有伤员被送到医院里来。”东方医院的护士王灵霞回忆,当天16时16分,离正常换班还有不到一小时,电话响了。“有人受伤,马上准备急救。”放下电话,她立刻跑向急诊室作急救准备。

医院正常的换班被打乱了,要交班的医护人员留了下来,要接班的人则迅速赶到了医院。“这个时候,抢救伤员是最重要的。”第二天本来是王灵霞的休息时间,这对一周差不多只有一天半休假的她来说弥足珍贵,但她毫不在意。

在救治伤员的过程中,温岭要求各家医院落实一对一的治疗力量,为在院的伤者各自成立了医疗组,每个组配备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一名护工,全天候进行治疗和照顾。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中,正是各方携手搭起的生命通道,给了废墟中的伤者以生的希望。

2015年10月27日,浙江省安监局发布了《温岭市捷宇鞋材有限公司“7•4”厂房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定性为“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共22名涉事官员被处分。

《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厂房楼屋面荷载过大,钢结构承载力不足,致使房屋结构体系失稳造成厂房坍塌。

事故的间接原因在《报告》中被分为五方面:

第一,捷宇公司没有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审批和用地审批手续,没有取得《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厂房,没有经过工程勘察设计,没有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而是直接组织劳务人员违规施工,没有经荷载计算擅自在屋顶建造水池用于蓄水,擅自将存在严重建筑质量安全问题的厂房投入生产和出租用于生产导致增加建筑荷载。

第二,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经济合作社违法出租土地、以租代管放纵违法建设,没有对出租的地块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没有履行出租方管理职责。

第三,温岭市大溪镇党委、政府没有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非法用地、非法建设行为打击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在没有对事故厂房建筑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情况下,为厂房承租方出具生产场所建筑合法性证明用于企业变更生产场所,致使事故厂房违法建筑用于生产。

第四,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对非法用地的处罚决定执行不力,在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第五,温岭市委、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到位。

《报告》对事故相关刑事责任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官员及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建议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如,徐福林,捷宇公司法人代表,非法占地、违法建设和使用厂房的实际决策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戴声彩,温岭市大溪镇佛陇村党支部书记。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建议司法机关对上述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涉嫌犯罪的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开展调查。对温岭市市委书记徐淼等人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深刻检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成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捷宇公司处以罚款。责成温岭市政府对捷宇公司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

国家应急广播—应急档案,今天,为您讲述台州:温岭“7•4”房屋倒塌事故救援纪实,也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希望所有的人远离灾难,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