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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6·4”重大沉船事故救援

2018-01-09 23:30-23:59 责编:吴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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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8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公布了《广元市白龙湖“6·4”重大沉船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由突发局地强对流天气带来的强风骤雨并伴大浪导致的重大沉船事故,建议依法依规对21名责任人和3个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2016年6月4日14时40分左右,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自然人周丕强、周丕东所有的“川广元客1008”船,自命名“双龙号”,从白龙湖小三峡景区开往盐井溪码头,当航行至张家嘴水域时翻沉,造成15人死亡,事发时,船上共有18人,经各方全力搜救,3人生还,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14具遇难者遗体全部找到。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广元市白龙湖游船翻沉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先后调阅了大量船舶、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原始资料;对生还旅客及同水域相邻船舶有关人员和周边目击者进行逐一调查取证;调取附近金洞乡气象观测站及利州区地方海事处自建的4个风速风向观测点数据进行气象数据分析;对沉船和盐井溪码头的视频监控系统硬盘进行司法鉴定;问询事故相关人员70余名,取得笔录100余份、书证材料300余份。调查组先后召开各类会议70余次,对调查情况进行反复研究论证。

事故发生的状况逐渐浮出水面。2016年6月4日12时30分左右,周丕强驾驶“川广元客1008”船从白龙湖盐井溪码头开航上行驶往小三峡景区。开航时,船上乘客和船员共计18人,天气晴朗,微风。

13时40分左右,船舶上行至小三峡景区水域。

14时00分左右,船舶在小三峡上峡口开始返航,下水航行驶往盐井溪码头。

14时30分左右,湖面开始起风并伴有小雨。乘客王明星在二层舱室内关闭窗户休息,其余人员均在一层舱室,关闭窗户避雨。

14时40分左右,当船舶航行至薛家粱凸嘴下游外侧50—60米处,风速急剧增大,形成了目测波高超过1米的浪。此时,船舶正处于弯曲航段,右舷横向受强风,与1号风速风向监测点测得的南西南风向吻合,并受大浪影响,产生横摇。在风和浪的共同作用下,船体开始往左舷倾斜、船艏进水,船舶加速向左舷倾斜并迅速翻沉。

在船舶翻沉的过程中,王明星从二层舱室被甩出,杨东、秦欢、魏梦菲被进入船舱内的水压从船舱门和窗户推出舱外,其他人员随船快速沉入湖底。王明星自己游至岸边获救;杨东、秦欢在自救的过程中被救援人员施救上岸;魏梦菲被救援人员救起,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6月4日14时47分,广元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群众报警:白龙湖一游船侧翻。

15时10分,广元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将事故情况报广元市政府应急办、广元市政府总值班室和广元市委办公室。

15时19分,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人接到白龙湖盐井溪码头值班人员电话,报告“川广元客1008”船失联。

15时30分,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向广元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川广元客1008”客船翻沉,8人落水,1人被救援。利州区政府向广元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失踪人数11人(其中,游客8人,船员2人,小孩1人)。市政府总值班室要求白龙湖管理局、利州区继续核实。

15时48分,广元市政府总值班室通过电话方式向省政府总值班室初步报告事故情况。

17时20分,广元市安全监管局书面向省安全监管局值班室报告初步核实事故情况。

17时40分,广元市政府总值班室向省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事故情况。18时50分,省安全监管局向安全监管总局值班室、省委值班室、省政府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

19时13分,省政府值班室向国务院总值班室报告事故情况。